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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3500人,招生专业47个(含专业方向),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序号专业名称单招计划(人)学费标准(元)1动漫制作技术6575002艺术设计(广告设计方向)85750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9075004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12075005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7554606应用英语(小学幼儿教育方向)8032007应用英语(国际商贸方向)8032008学前教育11032009金融服务与管理60350010大数据与财务管理70350011大数据与会计60385012市场营销70350013电子商务100350014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70460015新能源汽车技术85460016智能网联汽车技术90460017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70460018园艺技术65300019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50免学费20园林技术65300021动物医学50300022畜牧兽医50300023旅游管理50460024建筑工程技术150506025工程造价120460026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0460027数控技术70460028机械制造及自动化70460029机电一体化技术70506030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矿机装备方向)50506031智能控制技术70460032无人机应用技术70460033工业机器人技术40460034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方向)70506035计算机网络技术(华为网络工程师班)40780036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40780037软件技术40780038大数据技术(华为工程师班)40460039药学90546040中药学80546041医学检验技术70546042护理310546043助产70546044中医康复技术70546045眼视光技术80546046临床医学10546047中医学205460单招总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3500--
注:1.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为受娄底市委组织部委托开办的村干部定向培养班,只招娄底户籍考生;2.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第十三条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单列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各只招1人。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单列计划8人。考生限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共5个专业。
3.体育艺术特长生单列计划共28人。其中:体育特长生计划23人,艺术特长生计划5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除外)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限招特长生3人。
第十四条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单招录取
第二十三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四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五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
第二十六条各类别录取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3.体育艺术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艺术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4.普通类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各类别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第一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再考虑填报了该专业第二志愿,且没被第一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如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足再考虑第三专业,依此类推。
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单列计划专业录取人数严格按本章程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普通类: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顺序录取;如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顺序录取。社会人员考生类:按职业技能测试试卷每大题得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八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
1.应届普高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成绩不低于390分。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成绩不低于270分。
3.体育艺术特长生:应届普高生文化素质+专项测试职业技能综合成绩不低于390分,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不低于330分。
4.社会人员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135分。
如按上述合格标准进行录取出现部分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则经学校单招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合格标准内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进行录取。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以5分为段降分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十九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ldzy.com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我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一条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二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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