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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报名前应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①英语CET-4成绩单(须达到425分以上);②报考专业6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③5000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单独考试
为适应国家发展战略,解决国家重大技术需求,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我校部分专业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考生除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考生网上报名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交如下材料: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②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③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北京化工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我校批准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四)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我校推荐免试工作具体要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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