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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下是奖助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消息为准。
说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常为2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通常分为三等(金额4000-12000元不等);国家助学金通常为6000元/年(目前是全覆盖的)。
一、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奖、助学金政策(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学校设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贷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档案未在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的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
(二)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范围包括: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等,具体奖励标准及评审要求见学校文件。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奖助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以上仅为上年度参考。)
二、黑龙江科技大学简介
黑龙江科技大学(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前身可追溯至1947年建立的东北矿区工人干部学校;1954年与鹤岗煤矿学校合并成立鸡西煤矿学校。1958年在鸡西煤矿学校基础上成立本科教育鸡西矿业学院。1964年因院校调整又改为鸡西煤矿学校。1978年复建本科教育鸡西矿业学院。1981年更名为黑龙江矿业学院。2000年更名为黑龙江科技学院。2013年更名为黑龙江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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