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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6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5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含方向)共34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1.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170以上,女生身高160以上,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172以上,女生身高162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报考文物修复与保护、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学生无色弱、色盲,为顺利就业,未达到要求考生,请慎重报考以上专业。
2.单招专业、学费标准:
专业组序号专业名称分专业计划数学费标准(元)第一专业组1戏曲音乐87500第二专业组2音乐表演(国乐与管弦方向)107500第三专业组3音乐表演(键盘方向)107500第四专业组4音乐制作57500第五专业组5钢琴调律37500第六专业组6音乐表演(中国歌剧方向)107500第七专业组7音乐表演(民族美声演唱方向)207500第八专业组8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演奏方向)127500第九专业组9戏剧影视表演207500第十专业组10音乐剧表演257500第十一专业组11戏曲表演(湘剧方向)157500第十二专业组12戏曲表演(杂技方向)317500第十三专业组13戏曲表演(石门荆河戏方向)187500第十四专业组14环境艺术设计(景观方向)8750015环境艺术设计(室内方向)5750016广告艺术设计20750017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5550018人物形象设计8750019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7750020影视动画129000第十五专业组21舞蹈表演357500第十六专业组22国际标准舞157500第十七专业组23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54600第十八专业组24空中乘务308000第十九专业组25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演艺策划与管理方向)15350026文物修复与保护155500第二十专业组27艺术教育453500第二十一专业组28摄影摄像技术20750029影视编导17750030广播影视节目制作18750031新闻采编与制作9550032影视多媒体技术145500第二十二专业组33播音与主持20750034网络直播与运营405500合计600
注:1.以上专业中,戏曲表演(杂技方向)、戏曲表演(石门荆河戏方向)专业为我校校企合作订单班,报考这两个专业方向的考生必须有杂技和荆河戏专业基础。
2.艺术教育专业仅限才艺展示项目为舞蹈的学生报考。
第十三条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5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1人。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各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所填报专业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1人。
2.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第一、第二类考生同分排序规则为: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职业技能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或文化素质测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三类考生同分排序规则为:加试职业技能测试方式,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原始成绩60分以上。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arthn.com)和微信公众号(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公众订阅号)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教务处转专业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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