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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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

2024年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强化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

第二条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南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4714;省内代码:6356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邓州市人民东路666号

第十条办学理念: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基本情况: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是2020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南阳市人民政府和邓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学校位于河南省邓州市,占地面积1620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857人,副高级职称以上150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204人、“双师型”教师412人,聘请了相关行业、企业的专家或技术能手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专兼结合、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认真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积极深化内涵建设,培育特色专业品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朝着建设“管理规范、特色明显、省内一流、全国知名”高职院校的目标前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情况,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经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第十八条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普通类专业: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二十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

第二十二条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按学年收费,2024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史类3700元/人·年、理工类4200元/人·年、医学类4800元/人·年、艺术类6000元/人·年。2.住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800元/人·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7-60286500。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学校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加强资助监管和创新管理举措,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颁发证书:学生完成学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统一电子注册的“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就业方式: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就业,双向选择方式就业。还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及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违者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南省邓州市人民东路666号。

邮编:474150

联系电话:0377-60286500

学校网址:http://www.nykjzyxyd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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