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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中央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中央音乐学院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制为四年或五年,招收三大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均具有校考资格。各专业招考方向详见我校当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校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考生应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高招部门对我校各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我校校考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已进行对照并公示,考生须按照各科类对应各省级统考相应专业达到合格要求。
第十条 中央音乐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所有专业文/历史类、理/物理类兼招;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不限;外语不限语种。文化课成绩以考生高考分数为准,不认可各项高考加分。对于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单列计划(民族班)考生,我校认可其地方高考加分政策。
第十一条 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国际考生及华侨、港澳台考生,均须符合相关报名要求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华侨、港澳台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地区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第十二条 中央音乐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考生须省级统考相应科类成绩合格、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再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Ⅰ类、Ⅱ类破格考生。音乐学专业不实行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和要求等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及相关网络公告。
第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将于我校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寄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地区。
第十六条 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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