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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所在省份的政策。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遵循“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同一投档单位内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高职普通类专业,可以相互调剂。
第十二条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
第十三条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
学校艺术类招生执行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招生相关文件规定,认可并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综合分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
(二)综合分计算方法:
1.实行平行志愿或我校备案选择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综合分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执行;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选择备案的为准。
2.其他省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100%+专业统考成绩×100%。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在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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