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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遵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接收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且体检符合专业招生条件的,均予录取。
第十五条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仅在江西省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江西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只有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招生范围,进档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且体检符合专业招生条件的,均予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仅在江西省投放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江西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江西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专业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绩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八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均须达到合格的要求。
第二十条 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的计算方法,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学校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对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第二十三条 考生的录取专业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不作调整,有特殊情形的,按教育部门的政策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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