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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调阅考试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执行或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普通类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接受投档,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征集志愿。
2.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组)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文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录取;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位次高者优先录取,若位次仍相同,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4.考生文化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区、市)联考(统考)成绩。对达到各省艺术类专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体育类录取原则
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物理、历史科目组类)录取,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其它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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