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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七条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普通文理类(历史类、物理类)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严格执行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承认该省(市、区)同类高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八条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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