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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周口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和日语,建议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若排位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分配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三)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九条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统考成绩,若生源省(区、市)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河南省体育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河南省办法具体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70%];考生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其他省(区、市)按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外语、语文、数学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各生源省(区、市)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相应专业录取规则投档。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依据“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若排位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投档综合成绩计算规则
计算规则专业备注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7+专业省统考成绩×0.7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美术学美术学公费师范生(学科教师)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学音乐学音乐学公费师范生(学科教师)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绘画动画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播音与主持艺术具体专业要求(如舞种,乐器种类等)按照《周口师范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校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相关通知,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公费师范生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涉及到体格检查的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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