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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乡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招生政策,承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普通类本专科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分配录取专业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排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个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或第三个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相关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根据有关省份政策要求,在内蒙古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各省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学校外语类各专业招收本语种或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限英语或日语,请非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到校后外语教学为俄语。
第十七条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学校均认可相关省份的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八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1.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50%和专业课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语、数、外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3.投档规则、投档比例和批次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本科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体育类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实现平行志愿的省份,若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学校按照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若无统一的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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