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沈阳建筑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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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沈阳建筑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1.投档比例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024沈阳建筑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沈阳建筑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所在省生源数量和招生计划情况,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风景园林、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环境设计、动画、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普通类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2024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遵照有关省份的批次设置、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须选考历史方可报考。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学校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遵照执行相应省份的投档、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录取顺序为:

①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②高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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