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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黑龙江工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规定,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编制和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网站和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科学制为四年;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设置投档比例。
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文科依次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择优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专业课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对按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则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且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分专业时予以承认,以考生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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