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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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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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十一、普通类录取原则: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

2024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十一、普通类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按语、数、外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时,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优先录取,当每个专业录满时,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剂专业进行录取。

4、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5、学院所有专业没有男女比例要求,所有考生均可报考所有专业。

十二、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体育类录取规则为专科课(术科)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学院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十三、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1、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补充通知》(黑教职函〔2022〕61号)要求(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学校继续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试点专业为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工业学院采矿工程专业(本科)。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前三年在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培养,后两年在黑龙江工业学院培养。

3、“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按照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收费标准收取。

4、“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黑龙江工业学院和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考核由黑龙江工业学院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在原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学业。

5、“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已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黑龙江工业学院后转为本科学籍,由黑龙江工业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6、“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7、“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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