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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广东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区、市),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相关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直到所填报的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不含调剂志愿)。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对于没有总分排位省份的考生,在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历史类/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类/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三条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相关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至我校的广东生源考生,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直到所填报的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不含调剂志愿)。当考生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广东省外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依照该省排序规则参与投档。投档至我校的广东省外美术与设计类生源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50%、术科统考成绩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按上述原则,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若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的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录取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与新西兰林肯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国际班)专业、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土木工程(国际班)专业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班)专业合作开展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设置单独专业组招生,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国际班学生一经录取,入学后,不允许转入非国际班专业。具体培养模式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招生简章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高考改革省(区、市)按高考改革录取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七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及日语,其他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相关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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