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林医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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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桂林医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第八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024桂林医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桂林医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按照学校网站本专科招生网页公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通用版)”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与降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同分排位先后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考生,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排序及投档规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另,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三条因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本校各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须达到英语课程合格标准方可毕业,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医药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医药类相关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斜视考生;不录取嗅觉迟钝、口吃考生;不录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

(二)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缺陷的考生谨慎填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四)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助产学专业限招女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55cm。如未达以上要求,请填报我校其他专业。

对不符合以上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高校的预科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到我校本科专业学习(分流的本科专业选考科目必须与高考选考科目相符),入学后与本校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分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两类。其中,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对象主要为广西壮族自治区60个老、少、边、山、穷县(区、市)农业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考生,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第十六条民族班专业招生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考生,在本科普通批录取。

第十七条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该专业单设志愿,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录取后须与我校签署教育协议,与服务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康复治疗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以下简称“中高计划”)专业,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QS全球排名第130名)2+2联合培养,学分互认,双学士学位,第三、第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智能医学工程(中高计划)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QS全球排名第43名)2+2联合培养,学分互认,双学士学位,第三、第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排位先后顺序录取。

第十九条为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阳光招生”要求,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入学一年后按照《桂林医学院本科、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办理。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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