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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四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按照考生所在生源地招生考试院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以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进行投档录取,学校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均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由我校调剂录取到仍有缺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在批次内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学校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按照生源省份的政策规定补充录取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在教学条件允许并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及录取情况,可适当考虑学生专业调整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加(降)分政策。录取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份限制。学校设有少数民族餐饮专用窗口。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开设大学外语(英语、日语)通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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