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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四川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和批次,依照学校志愿优先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缺额计划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当地省级招考主管的规定执行。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该批次按顺序志愿投档或无同分排序细则,则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和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成绩,经济学类和管理学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成绩)。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加分最高认可20分)。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条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第二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新疆班招生录取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调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第二十八条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位。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以当地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二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按文化成绩(含加分)占50%、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总分*50)。
第三十条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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