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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重庆移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进行录取。
第八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二)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安排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三)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中,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再次排序。
(四)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学校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按照所在省考试院的同分规则进行排序,如果考试院未规定同分规则,则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
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五)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只能在同批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间进行调剂,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不能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规则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我校未组织艺术校考,专业成绩认定各省相关科类的统考(联考)成绩。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总分相同情况下,再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专业极差要求,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综合改革省份设有院校专业组的省份,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具体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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