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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委会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四)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从第三学年起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我校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进档考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八)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九)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公布的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执行。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十一)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十二)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办公室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三)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条件的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委会办公室有明确规定,按规定执行;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委会办公室无明确规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审录排序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科专业,四川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审录。其他省份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审录,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四川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审录。其他省份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审录,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3)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四川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审录。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5)体育类专业,四川省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2.艺体类其它报考信息请参阅我校艺体类招生指南和学校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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