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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泰州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统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统一考试。学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在其他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分数优先(分数清),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一)关于普通类进档考生
1.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江苏省外普通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我校依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份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文科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科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关于艺术类进档考生
1.江苏省内艺术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成绩的构成办法为:
(1)音乐类、舞蹈类:投档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专业分÷专业满分)×0.5]×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投档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若相关省份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一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我校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我校与高职院校开展的“高职与本科‘4+0’联合培养”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泰州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泰州学院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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