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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录取对象为报考我校并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录取条件的考生,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第十二条我校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分别在艺术专科批、专科批、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市、区)则按当地省考试院的安排,参加高职专科批次或相应批次的录取。
第十三条在四川省艺术专科批专业只限于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综合成绩折算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
第十四条录取时,由我校在调档范围内遵循“专业优先”(即“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在已投档考生中,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高分者;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高分者。
第十六条按照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七条我校艺术类专业分文理科进行录取且专业不举行加试,按照进档考生综合成绩为艺术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九条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二十条填报我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最好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凡在我校规定报到截至时间15天之内,未到学校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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