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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贵阳人文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和“三十个不得”等纪律规定,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十二条 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各省(区、市)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00%以内。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区、市)的进档考生,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实施相关规定,招收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一)实行“专业(类)+院校”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对于投档到同一专业(类)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进档考生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二)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投档成绩)”原则依次分配专业。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科科目成绩高者,其中历史类考生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的高考成绩;物理类考生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的高考成绩;不分科类的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 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区、市)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二十六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区、市),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录取专业成绩分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进行排序。
第二十七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投档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区、市),则按该省有关规定投档,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体育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体育总分仍然相同,则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进行排序。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下25个专业2024年开始启动专业招生,新生入校后按专业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半,再根据个人专业规划和学业基础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重新选择专业就读。
(一)文学与新闻传播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
(二)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三)土木类: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四)建筑类:城乡规划、建筑学;
(五)植物生产类: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农艺教育;
(六)经济与管理类: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
(七)文化旅游与区域发展管理类: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农村区域发展。
(八)其他未按大类培养的各专业学生,入校就读一年半后,成绩排名前20%者,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就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能跨类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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