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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昆明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认可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规则,优先考虑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若初次投档(第一志愿投档)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投档考生。
(三)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将根据投档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照投档成绩、同分排位位次、语文、数学、综合(文、理)、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高低排列先后顺序,按所排先后顺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志愿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
如果其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进入调剂队列等待调剂;如果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四)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逐一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不分专业组直接投档到专业的省份,专业间不能进行调剂。
(五)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认可该省选考科目要求及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参照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三)、(四)款安排专业。
(六)对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安排。
(七)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省统一组织有英语口语考试,则须参加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并合格。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八)临床医学专业在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单列学校志愿代码,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按相应代码进行填报。对报考该专业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九)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各省级招生考试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以各省默认组成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档成绩默认组成规则,则我校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 文化满分 X 50+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X 50计算出投档分数组成,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考生。音乐学(师范类)(器乐)、音乐表演(器乐)限招收钢琴、手风琴乐器种类考生。舞蹈学(国际标准舞)限招收舞蹈类统考国际标准舞舞种考生。
(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联考)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各省默认组成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档成绩组成规则,则按照该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较高考生,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十一)报考相关专业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各科类职业技能考核,“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舞蹈学(国际标准舞)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考生,录取原则参考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九)款执行。
(十二)报考云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相关事宜,按照《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报考我校定向少数民族预科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是专项招生计划所属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十四)对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十五)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六)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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