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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西京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90分。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投档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及学校各专业报考情况等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投档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排序分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顺序进行排序,不设置专业级差。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按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新高考录取政策,改革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组)。
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05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缺额部分将调整计划予以补齐。
第十七条 艺术类(美术设计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组织的2024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安排在各省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十八条 投档比例均按不超过120%执行。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九条 我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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