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兰州工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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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兰州工商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第九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具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普通本科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2024兰州工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兰州工商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具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普通本科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十二条 普通本科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即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专业组内安排专业。进档考生不能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原则上依据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普通本科录取过程中,英语类专业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的学生;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工科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十七条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和应往届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遵循以上规则录取时,仍有成绩相同者,则综合衡量考生高中阶段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 负责学校招生的部门及时做好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兰州工商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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