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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银川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英语;理工类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英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同时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凡第一志愿(A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专业报考意愿,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
第十六条在各省份投档录取过程中,与学校取得联系,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退档申请书等相关附件材料,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省份未明确规定录取规则,则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50%+专业课统考成绩×2.5×50%)。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文化课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再比较专业课统考成绩。
2.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课考试。高考总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合格,按照相关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省份未明确规定录取规则,则按照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综合总成绩排序(综合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并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并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文史经管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第二十二条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四条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凭《银川科技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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