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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三校高职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第十二条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政策性加分
在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学院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按规定进行加分提档并安排专业(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于不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四条男女生比例:我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在意见中“可不予录取”的情况下,我院均不予录取;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
(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交通运营管理;
(四)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
(五)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予录取的专业:消防救援技术;
(六)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予录取的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
(七)若有其他关于体检方面的疑问,请拨打招生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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