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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德州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比例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能确定考生位次,则遵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位次进行专业录取;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能确定考生位次时,在第一、二批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第三批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仍不能确定先后次序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体育类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的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分别使用山东省各类别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向河北省、江苏省、山西省、湖南省等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面向河北省、山西省、湖南省招生的音乐学本科专业、音乐表演本科专业,面向河北省、湖南省招生的舞蹈学本科专业,使用对应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的基础之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招收港澳台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录取时,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考生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二十四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五条外语语种:我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限为英语,外语口试成绩不限;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中外合作办学)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其他语种慎报;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办学)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报考,其他语种慎报;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限修英语、俄语或日语。
第二十六条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报考德州学院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录取结果,也可登陆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是否被德州学院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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