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榆林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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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榆林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2024榆林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榆林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专业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分数由高到低、不设专业级差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对每一位进档考生,先考虑其第一专业志愿,再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后一考生。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按分数由高到低调剂至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因退档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对于未能完成计划的省份,将其剩余计划调往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五条对于其他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参照该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七条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各省级招生机构如有特殊规定,同时执行各省级招生机构的特殊规定。

第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是榆林学院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石油工程(081502H)”是榆林学院与俄罗斯罗蒙诺索夫北方(北极)联邦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采用3+1培养模式,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榆林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双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榆林学院和外方学校的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特殊类招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九条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国际创意学院项目“财务管理”“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和“新闻学”专业入校后不得转入学校普通类专业。

第二十条报考定向榆林市各区县就业的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公费师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计委颁布的小学和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规定。

第二十一条报考职业教育单招本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对应专业技能考核且考核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其他专业原则上仅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统一开设“大学英语”,请其他外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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