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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的要求为准。
一、调剂工作
1.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生源等。
2.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公布,未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接受。
3.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单科成绩达到一区国家线,初试总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专业基准线;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校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的申请。
5.我校调剂工作预计于4月8日开始分批次进行,调剂缺额及调剂工作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二、关于录取
1.各专业(或专业方向)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的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专业面试考核成绩未达面试总成绩的60%;
(3)报考中医专硕(1057)的考生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未达60分;
(4)复试总分未达300分。
2.面试考核专家组须对“淘汰”考生的面试考核情况作详细说明,全体专家签字确认后,将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提供给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淘汰该考生。二级培养单位将淘汰考生的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议提交至研究生院复查备案。
3.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后汇总至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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