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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新疆医科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的要求为准。
调剂
(一)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招生学院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具体遴选。
(二)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以及一志愿复试后拟录取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学科可进行调剂。
(三)根据复试录取情况,确定接收调剂的专业、计划余额信息以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调剂考生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咨询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统一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https://yz.chsi.com.cn/)发布调剂相关信息。
(四)所有参与调剂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如专业有未录满情况,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当年政策确定,择期第二次开通调剂系统。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以我校调剂通知为准。
(五)调剂考生严格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教育部规定的B类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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