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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投档比例: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的考生须符合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均不退档。
在广东省提前批次特殊类型综合评价录取不设投档比例,对于参加我校入学测试,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并在广东高考志愿系统提前批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我校的考生,学校在提前批次特殊类型综合评价录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本科批次的投档和录取。
第十七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音乐类专业省(市)统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所在批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市)相关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满分制)。非英语语种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20分(150分满分制)。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执行其投档办法,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投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100。若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2024年各省市音乐表演专业投档方式以各省市招办规定为准。
我校在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安徽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等7个省(市)均招收音乐表演(器乐)考生,招收器乐种类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大管、单簧管、双簧管、打击乐、小号、大号、圆号、长笛、长号、吉他、萨克斯管(萨克斯)、电贝斯(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竖琴、琵琶、柳琴、二胡、古筝。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方向仅在广东省招生,培养方向为美声、通俗(流行)。请非美声、通俗(流行)唱法的考生慎重报考。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我校在新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各省区市招办官网。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层次的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在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条学校按专业大类及专业的方式进行招生。北师港浸大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以生为本、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上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前完成专业确认,让学生在第二学期按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开始专业学习。学生入学后可深层次了解各学科和专业,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习情况,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学校各学院专业分流评审小组,将从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作品集、个人陈述、小组面试、老师评价七项标准中,挑选若干项作为本招生大类专业分流的选拔标准,综合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学校设有转专业政策。总体上,学生可于大一下学期,根据教务处的时间要求,提出转专业的申请意愿。学校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普通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习。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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