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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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原则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顺序志愿录取省市,其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专业时,如考生符合专业录取要求,以投档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高考加分。

第十八条学院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钢琴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舞蹈教育,参加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录取原则如下:

1.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投档原则,进档后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再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单科分数较高(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的考生。

2.考生报考音乐表演(钢琴演奏)专业,省级专业统考的器乐类型须为钢琴。

3.舞蹈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病症者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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