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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办法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三个艺术类专业的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均不予录取。
3.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的录取原则。
艺术类
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课成绩均需达到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合格线),并按照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及录取原则执行。
(1)辽宁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其他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及录取原则执行。
(3)如果有未明确规定投档原则的省份,则按照辽宁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4)投档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对投档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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