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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与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学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三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参加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八条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高分调剂考生优先于低分考生进行专业志愿调剂,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排序确定专业。
1.面向江苏、湖南、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等“3+1+2”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面向浙江、山东等“3+3”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最高分。
3.面向其他省份考生,艺术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若仍相同,比较考生其他科目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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