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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设计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1.艺术类统考专业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2.省外计划
根据招生省份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艺体类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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