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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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进行,按考生所在省(自治…

202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进行,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及办法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遵循考生志愿,以出档考生投档分数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提档。

第十二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加分政策和规定。

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

我校不开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准。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出档考生分专业组或科类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先专业志愿,后投档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若第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行录取第二志愿专业考生,若第二志愿专业生源仍不足,再行录取第三志愿专业考生,依此类推,直至该专业录满为止。分专业录取时以出档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还相同,则按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第十四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是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二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以我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寄送办法: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连同入学指南、资助政策等相关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寄送地址以考生高考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准。

第十七条 我校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基础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设置少量以日语、越南语、泰语为语种的公共基础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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