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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部湾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条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进行。
第十一条投档办法: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
1.2024年我校不开展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准。
2.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如是选考器乐科目的考生,仅限于钢琴、琵琶、笙、二胡、扬琴、竹笛、长笛、小提琴。音乐表演专业在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只招统考子科类器乐(钢琴、琵琶、笙、二胡、扬琴、竹笛、长笛、小提琴)考生。在四川省只招省统考子科类音乐表演(民乐:琵琶、笙、二胡、扬琴、竹笛)、音乐表演(西洋管乐:长笛、小提琴)和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的考生。
第十三条学校各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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