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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音乐统考包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
总分为 300 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器乐 240 分。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声乐 240 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 15 分、听写30 分、视唱 15 分、主项 165 分、副项 75 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和听写
1. 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
2.听写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考试内容:
单音;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节奏:6 小节左右;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 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 音域为 f-a2以内。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
(二)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 条 8 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 b-e2以内。
考试形式:开始前提供标准音 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三)器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考生准备 2 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 8 分钟。
考试形式: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要求背谱演奏。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时间或抽选作品片段,但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中西打击乐专业须准备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 1 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时间或抽选作品片段,但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四)声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考生准备 2 首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 6 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
考试形式: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要求背谱演唱。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时间或抽选作品片段,但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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