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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职分类考试是全日制,高职分类考试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高校当年全日制统招计划,在高考前就完成录取,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升学、就业、学历等方面和高考录取的考生是一样的。
一、报名条件
1.面向中职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学校毕业。
(3)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相关要求
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标签:天津高职分类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