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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需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艺术学各研究方向(除美术理论研究、中国画语言研究、绘画与视觉艺术研究、雕塑艺术研究),音乐各研究方向、舞蹈各研究方向:
初试成绩÷5 ×50% + 复试成绩 ×50%
2.美术理论研究、中国画语言研究、绘画与视觉艺术研究、雕塑艺术研究、学科教学(音乐),美术与书法各研究方向、设计各研究方向:
初试成绩÷5 ×60% + 复试成绩 ×40%
3.各研究方向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办法
1.所有考生分研究方向按初、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形下,以该方向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仍相同,则以该方向复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复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提请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择优录取。
(备注:专业主科查看《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分值占比及专业主科成绩要求》“专业主科成绩要求”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区分研究方向在合格生源中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不接受调剂。
3.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处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4.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的同时要求考生提交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材料,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并审查无误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录。
5.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提交虚假考试资料的考生,不予录取;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达到同等学力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将按规定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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