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江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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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闽江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加权之和,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具体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专业及综合素质成绩×60%+英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2024闽江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闽江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加权之和,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具体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专业及综合素质成绩×60%+英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0%。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3.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一)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综合素质表现等因素,按照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复试专业及综合素质成绩和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确定录取顺序。

(二)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人事档案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7.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或办理人事档案转入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8.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三)学院复试后可报送候补拟录取名单,并按照先后顺序,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备注:广大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考生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四)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后,根据要求报送校研究生处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再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考生报考材料、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表,及其它复试材料、音像介质由学院和研究生处各自备份,保存3年备查。

(五)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2024年我校同时招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六)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接到调档函后,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并按时完成调档手续。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学校研究生处。协议书上的定向就业单位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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