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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满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3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需求确定,在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和公布。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比
2.不同专业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除外国语言文学(050200)、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会计硕士(125300))之外的专业: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3)×复试成绩占比
(2)外国语言文学(050200)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2)×复试成绩占比
3.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会计硕士(125300)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4)×复试成绩占比
二、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可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科成绩等。按相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考生如所比较成绩项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不予录取的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之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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