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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2)总成绩排名方式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综合测试成绩。
1. 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别单独排名录取;
2. 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分别按专业排名,按计划数录取;
(3)其他要求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总成绩低于 108 分,会计硕士低于 168 分,其他专业低于 150 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考生须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该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参加复试考生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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