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员(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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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一、录用乙方的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____岁至_________岁的男性公民。 2.具有一定的交通常识,熟悉交通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 3.必须热爱公路事业,遵纪守法,关心集体,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4.有处理好当地关系的能力。 5.录用必…

秩序维护员(精选5篇)

秩序维护员范文第1篇

乙方: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线水泥路施工的正常进行维护良好的施工秩序,我局决定向社会雇请部分交通秩序维护人员,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录用乙方的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____岁至_________岁的男性公民。

2.具有一定的交通常识,熟悉交通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

3.必须热爱公路事业,遵纪守法,关心集体,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4.有处理好当地关系的能力。

5.录用必须交押金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全部退还或部分退还。

6.试用期_________个月,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工资待遇

1.雇用者工资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班长_________元、队长_________元),食宿自理。

2.工作时间八小时,采取叁班倒制。

3.工资我局力争及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保工程结束后一次付清。

三、乙方职责

1.维护施工路段的车辆通行,保证施工的正常秩序。

2.看护未开放交通路面,严禁车辆通行。

3.看护施工设备和生产工具。

四、劳动纪律

1.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班长认真清点标志服、停车牌、对讲机等上班工具,认真查看禁止通行路面有无损坏(或通行过),施工设备、工具、标志有无损坏或遗失,谁损坏(或遗失)谁按原价赔偿。

2.对于压坏施工设备或碾压禁止通行路面的车辆,如因上班人员原因造成车辆逃脱,一切损失由当班班组负责。

3.施工期间如因值班人员原因造成严重堵车,影响施工,则甲方扣罚值班班组_________元整。

4.按时上班,上班时间没有经过班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不上班者,一次罚款_________元,叁次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上班时间必须着装包括标志服,必须用停车牌指挥车辆通行或停止,违者一次处罚____________元。

6.对于严重违规车辆、压坏施工设备车辆,碾压禁止通行水泥路面车辆,值班人员有权且必须暂时留滞车辆,保护现场,并向施工指挥部报告,不得私自作出处理决定。违者作开除处理,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和扣罚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

7.认真维护施工路段的交通秩序,不得故意敲诈过往车辆。故意敲诈过往车辆,触犯法律法规者,一律交司法部门处理。

8.文明执勤,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秩序维护员范文第2篇

关键词:旅游;景区;安全防护;秩序维护;策略

1 注重旅游景区安全防护及秩序维护的现实意义

旅游业逐步呈现出乐观的发展前景。因此,旅游景区的各项管理工作总是处于如火如荼的开展状态。毫无疑问,旅游景区内的安全防护工作及秩序维护工作是旅游业发展的重中之重。首先,景区安全防护及秩序维护能够直接影响游客对景区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一旦游客满意,不仅能够给游客带来好的心情,也能够通过游客达到一定的宣传作用;其次,景区安全防护与秩序维护也是景区实现长远发展的必备条件。安全防护工作做得好,景区秩序维护得好,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旅游业的发展前景必然良好。

2 影响景区安全防护及秩序维护的消极因素

尽管景区安全防护工作及秩序维护工作得到业界的普遍重视,其现实意义也被业界所深刻理解。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消极因素影响着景区的安全及秩序。

2.1安全意识不足,制约安全防护水平的提升

首先,景区管理人员思想散漫,对安全防护及秩序维护工作并未给予过多的重视,他们认为景区的工作做得已经很到位,没有提升的空间,因此,严重忽视了应当尽到的责任;其次,游客本身对于安全与秩序的重要性并未从内心给予认同,致使旅游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安全事故。

2.2安全防护机构不完善,影响景区安全及秩序

很多景区内并未设置安全防护机构,致使出现事故时无法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解决。即便有些景区设置了安全防护机构,多数时候也是临时设置,不具备长期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然影响景区的正常秩序,不利于景区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3景区设备设施无法及时更新,容易引起安全事故

目前,很多景区的设备设施过于老化,不能及时检测安全系数。因此,很多安全事故都是因为设备设施老化而造成。可见,老化的设备设施是景区安全事故的潜在隐患。

2.4法律法规相对落后,无法适应旅游业发展形势

当前,关于旅游景区安全防护与秩序维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较为匮乏。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影响景区运转秩序,极为缺乏事故处理依据,致使很多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被耽搁甚至扩大化。

3 实现景区安全防护与秩序维护的有效策略

既然景区安全防护与秩序维护工作已经得到业界的普遍认同,那么,面对景区现有的不良现状,我们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大力提升安全防护与秩序维护工作水平。

3.1增强双方安全意识,共同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首先,旅游景区工作人员要明确自身的职责。毕竟,景区是给游客带来身心愉悦的地方,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影响正常秩序,是游客及景区都不愿看到的场景。因此,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及时履行职责,即便出现安全事故,也容易被及时发现,处理在萌芽状态。其次,游客本身也要遵循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智的控制,对于不允许进入的区域坚决不要进入,以免以外发生,对景区与游客都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3.2设置专门安全防护机构,将则落实到个人

景区旅游事业的平稳发展离不开安全防护机构的大力推进。因此,旅游景区必须要设置专门的安全防护机构,并将发挥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工作人员在防护责任的制约下,更加谨慎周全的投入工作。当然,在事故发生后,可能会促使其他一些部门参与进来,比如当地政府、保险公司等,景区应当将与政府、保险公司等部门实现事先沟通,这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以实现及时的处理,使事故控制在最小程度内及范围内。

3.3完善更新景区设备设施,增加设备设施安全系数

2003年,赵州桥景区的阅览室因为电线老化发生了火灾,严重影响了正常秩序,使景区的游览秩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因此,景区的设备设施应当及时更新完善,设备设施往往要与社会发展及旅游业的发展相适应。如此,景区设备设施的安全系数便会提高,必然会使广大游客受益,使景区的秩序处于高效运转的状态,必然也会提升景区的经济效益。

3.4完善构建科学法律法规体系,以备适应旅游业发展形势

旅游业的大力发展需要借助国家旅游政策的力量。然而,旅游业的发展同样需要法律法规的切实保障。旅游景区的安全防护及秩序维护通过法律法规的调整与指导,必然能够达到经济效益的目标,也会满足广大游客的内心需求,实现广大游客的内心愿望。可见,法律法规可以将旅游景区的发展推向更高的层次。最终,完善法律法规,并构建科学的法律法规体系,定能使旅游业拥有更为乐观的愿景。

4 结语

我国旅游业呈现出蒸蒸日上的良好势态。那么,景区的安全防护与秩序维护工作必然要抓紧,要实现全方位的体现,多角度的体现。这样,景区在带给游客美好心情的同时,也会带给游客更多的安全感。最终,旅游景区才能在安全环境下收获良好的秩序。

参考文献:

[1] 张素娟,旅游景区安全问题浅析――以石家庄旅游景区为例[J],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35-35

秩序维护员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行业协会发展的完善与否是市场经济体系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行业协会为会员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辅助政府的在经济领域发挥职能,这是因为行业协会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市场经济中,维护市场秩序这种公共服务产品一般需要由政府来提供,而行业协会往往以“自律”的方式更好地维护了市场秩序。本文就以维护市场秩序为例,对行业协会进行交易费用分析,并提出对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行业协会的定义与功能代网

行业协会,英文为“Trade Promotion Association”,也称“Trade Association”、“Business Association”、“Employer Association ”等。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将其定义为:“行业协会是同行业企事业单位在自愿基础上,为增进共同利益,维护合法权益,依法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自律性的社会经济团体。”

行业协会为政府和企业提求音讯、调研、咨询、交流、培训等各项效劳,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求依据,为企业运营绝策效劳。行业自律也是行业协会一项主要功用。成员参与行业协会取得效劳功用和维护功用所带来的利益,同时也志愿接受接受行业协会的控制。行业协会的自律行为经常可以是对市场次第的一种树立和维护。

二、交易费用的有关理论

1937年,科斯发表《公司的本质》,从市场资源配置的角度把交易费用理解为“利用市场价格机制的费用”,1指“度量、界定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订立交易合约的费用,执行交易的费用,监督违约并对之制裁的费用,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等。2这一观点后来被发展为“经济制度运行的费用”,3并形象地称为“物理学中的摩擦力在经济学中的等价物”。

三、行业协会的交易费用分析

从资源配置和缔结契约的角度来看:随着资产专用性的升高,市场、等级制和混合组织各自的治理成本也是逐渐增大的。当资产专用性趋近无限小的时候,市场的交易费用最低;当资产专用性无限大的时候,等级制的交易费用最低。而在这两者之间的一定区间,中间组织治理结构的交易费用分别低于市场和等级制。作为中间组织的一种,行业协会的性质就是出于对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等治理成本的节约而对市场和政府的代替。因为,与市场相比,中间组织牺牲了激励而有利于各部门间更高级的协作:与等级制相比,中间组织牺牲了协作性而有利于产生更大的激励强度;中间组织内部的企业之间在互相保持独立的条件下,建立了比较长期而稳定的交易关系,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同时在中间组织内发挥调节作用。

四、行业协会维护市场秩序的交易费用分析代网

(一)行业协会弥补“市场失灵”

人的有限理性导致存在机会主义的倾向。如果没有制度约束,市场主体难免会采取损人利已的行为而陷入了“囚徒困境”。而在提供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共服务方面,市场机制是失灵的。行业协会制定各种规章、政策和标准约束会员的行为,降低不确定性。其内部严格的监督机制和惩罚机制,则提高了会员的违规成本。归根结底,行业协会内部的长期稳定的合作以及通过制定规约和处罚程序,可以避免那些只顾及短期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的行为得到抑制,市场秩序得到维护。

(二)行业协会弥补“政府失灵”

1.政府监督管制企业的成本往往要高于行业协会自律协调企业的成本。对市场秩序的监管,首先要掌握信息。政府获得信息的成本远远高于行业协会。因为政府与企业并无直接联系,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企业扰乱市场秩序的实际情况;政府为此进行调查会带来更高的交易成本。而行业协会由业内企业组成的,各成员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彼此监督,对行业市场秩序时时关注,在得到政府授权进行“自治”的前提下,能高效率、低成本地进行“自律”。而且,政府行为往往会导致寻租的出现,从而增加应对交易费用。

(三)典型案例: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4

行业协会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就是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义乌市小商品市场一度被“假冒伪劣”商品所困扰。“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的成立,规范了市场秩序。在此案例中,集贸市场上企业自由进出的灵活性使市场监督更难,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违约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了逐利的机会主义行为,严重的干扰了市场竞争秩序。于是,“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营运而生。对企业而言,“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是其集体利益的代表,成员单位再加入协会时将自己的部分治权让渡给了协会,让行业协会通过自律和协调机制规范成员经营行为。行业协会作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有效地约束了会员的行为。对政府而言,协会的自律更加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

五、推进行业协会“自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我国行业协会还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自治”不足,这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的解决,降低交易费用、维护市场秩序的功能就难以充分发挥。所以,政府应该积极推进行业协会“自治”,促进行业协会发展。

一是推进政会分离。我国的行业协会大多是在政府部门的组织下,自上而下成立的,这种强烈的官方色彩,造成行业协会缺乏独立的运作能力和自治能力。所以必须政会脱钩,推进行业协会自治。政会脱钩应包括人、财、物脱钩、职能脱钩、编制脱钩三方面。政会脱钩其实是对政府现有的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减少对社会活动的干预,为行业商会的发展腾出空间,即政府职能的转移。代网

二是加强立法规制。目前,我国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法律层级比较低、没有统一立法。我国现在没有行业协会法,对行业协会进行规制主要依靠不断修订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后续的一些行政法规,行业协会本身的法律定位、社会定位、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等等统领性的规范处于缺失状态。要推进行业协会的“自治”,需要法律保障,必须制定完整的关于行业协会的法律及相关的配套法规,从行业协会的基本权利义务、地位、作用、组织机构、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立法部门应加紧制定和颁布有利于培育和发展行业自治组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规范行业商会的组织结构、设立程序、职能定位等,也需要成文法对政府、行业组织在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中活动范围进行界定,对行业商会的部分行业管理权限予以保障,对政府委托事项管理职能的权限及接受政府管理与监督的义务予以明确。

注 释:

1.路易斯·普特曼,兰德尔·克罗茨纳《企业的性质》[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罗纳德·哈理·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4

秩序维护员范文第4篇

关键词:道德教育;社会秩序;稳定

中图分类号:G41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8-0258-02

人类要想存在和发展下去,首先必须从事物质生产实践,物质生产实践要通过社会秩序来保证,社会秩序的控制手段是政治、法律、道德和教育。

一、社会秩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进步的基础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秩序是反映对象结构的稳定性和协调性以及运动过程的规则性和连续性的一个范畴。作为社会哲学范畴之一的社会秩序,是对社会生活有序状态的理论概括,同时也是人类所追求的最为基本的价值之一。任何社会为维持自身的存在,都需要通过社会权威力量,依照社会规则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以实现社会生活的秩序状态,并以此构成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在人类任何社会中,经济、政治、文化都是社会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也是人们活动的三个主要领域。“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经济、政治和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结构。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总是存在着三种基本的需要,即一定数量的物质生活资料、一定程度的社会秩序和一定水平的生活意义。人类的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文化活动便是分别满足这三种基本需要的活动,它们构成了人类活动亦即社会生活的三大基本领域。”[1]在人类社会中,经济、政治、文化不但是社会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还是人类活动的三个主要领域,也是社会秩序的三大重要系统。社会秩序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条件,是实现人的社会属性的前提。

首先,社会秩序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人不但是自然的存在物还是社会的存在物。人们在从事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必然会发生各种矛盾和冲突。为了防止和抑制这种矛盾和冲突,就需要社会用一种手段来进行调控,而社会秩序具有永恒的和基本的价值。只有社会秩序的永恒存在,人们才能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化,才能实现民主、公正、平等、人道、自由的社会理想。

其次,社会秩序是社会进步的条件。人类社会历史证明,缺乏一定的社会秩序,社会系统由于失去社会进步的依赖的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导致长期停滞。在十年期间,中国社会失控、失序、失范情况随处可见,社会如果在长期混乱状态下,社会改革的进步是难以实现的。我们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一直坚持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求发展。邓小平多次强调稳定的社会秩序对当代中国的发展至关重要,他指出:中国的最高利益就是稳定,稳定压倒一切。“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也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2]“中国一定要坚持改革开放,这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希望。但是要改革,就一定要有稳定的政治环境。” [2]因此,在发展变革中,必须坚持发展变革的稳定基础,实现社会运动的可调性、可控性和社会的秩序性。在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上求进步、求发展;在社会进步、发展的基础上求社会秩序的稳定。

最后,社会秩序是实现人的社会属性的前提。在世界的不同系统中,其秩序状态不同。在自然界和植物界中,秩序的生成完全是物质无意识运动的结果,秩序的改变同样也是物质无意识运动的结果。在动物界中,秩序的形成是动物相互之间凭借强力弱肉强食的动物本性造成的结果,从而构成相互关系秩序和生存秩序。而对于社会的存在而言,人类的社会秩序是凭借社会规划并由社会权威的作用而形成的。社会规则主要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各种规章制度等。这些社会规则主要通过各级各类教育和道德教育以及社会媒体使每个社会成员认识并付诸实践,自觉遵守。

二、道德教育是调控社会秩序的一种特殊方式

顾名思义,道德教育是以道德为主的教育。广义的道德包括法律,因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主体存在的获利方式,法律也是如此。道德是社会调控(社会控制)的一种特殊方式,法律也是如此。狭义的社会调控是指一定社会、阶级或群体对偏离和违背社会规范和行为规范的越轨行为所采取的各种限制措施和限制过程。广义的社会调控是指一定社会、阶级或群体通过各种社会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和行为规范,以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人和社会发展的活动和过程。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就承担了社会调控这一重要任务。因为道德和法律的实施过程,本身是对社会每个成员的道德教育过程;对每个社会成员进行教育特别是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本身也是道德和法律的实施过程。道德教育与道德和法律的实施就好像是同一个硬币的两面,二者是全息统一的。

道德教育所讲的社会调控是在其广义上使用的,它既包括整个社会、阶级或群体对其成员的指导、约束和制裁(社会舆论谴责),也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激励、监督和批评。它是以人的行为为直接对象的,其目的是通过对人的行为的引导和约束,以调节个人目标同社会、阶级或群体目标的差距,使之与一定的社会规范一致起来,从而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

首先,道德教育对社会秩序的调控不只是对破坏社会秩序、违规范的越轨行为的制裁(社会舆论谴责),还应该包括对广大社会成员各种形式的社会化引导和教育。正是通过社会化引导和教育,社会规范才能深入到每个社会成员的思想里,成为他们行为的准则,社会秩序才会趋于稳定,对少数人的越轨行为的控制也才会强而有力。道德教育应该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疏导和预防越轨行为的产生。

其次,道德教育对社会秩序的调控不只是对社会组织者和管理者的监督,还应该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仿效他人的行为,同时又总希望自己的言行得到他人的认同、赞誉和效法。这样,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人的言行总是经常地受到他人的关注和监督,同时,人们又经常地关注和监督他人的言行。社会成员间的这种互调互控对建立和维护一定社会秩序起着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

最后,道德教育对社会秩序的调控不只是对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护,同时也应该包括新的社会秩序的建立。这样,道德教育对社会秩序的调控不只是保守现代的社会秩序,还要创建适合新经济制度的新社会秩序。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不但要保持中国传统社会秩序中的优秀文化遗产,同时,还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新秩序。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改革的过程。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它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新秩序的建立、不断优化社会的有序结合和协调发展的过程。

三、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的特征和实质

社会秩序调控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道德教育是社会秩序调控的一种特殊方式。它有四个特点:

首先,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是从现实利益关系的角度,特别是个人对待他人、社会整体利益的态度的角度,去调节人的各种行为活动的关系。凡是涉及现实利益关系,都属于道德教育范围。在阶级社会里,有对抗性和非对抗性矛盾,道德教育只调控那些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处于非激化状态才能充分发挥其效用。对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处于激化状态的矛盾,道德教育只能作为政治、法律调控的辅助手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非对抗性矛盾或对抗性矛盾处于非激化状态的情形是更经常、更广泛的,因此,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与政治、法律等调控方式相比,具有恒常性和广泛性的特征。

其次,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以道德准则为尺度。它以“应该不应该”的方式评价人们的行为活动。它不像法律调控那样,以“准不准”的方式去评价人的行为活动。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是对于各种不同社会身份、地位和觉悟水平的人们,它不仅要讲其行为是否“合道德”、是善还是恶,并把“合道德”分为小善、中善、大善(至善),把“不合道德”分为小恶、中恶、大恶(至恶),鼓励人们行好习善,反对为非作恶。

再次,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法律调控社会秩序偏重于确认和维护当事人所应当享受的权利,并且依靠一整套有组织的强力机构和程序来实施。而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侧重于引导当事人承认、尊重和维护其行为客体(他人或社会群体)应有的权利,因此,它主要不是依靠强制手段,而是靠人们的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系和实现的,它是以唤起当事人的义务感和良心来发挥作用的。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具有正面性、自觉性的特征。

最后,道德教育调整社会秩序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的。在原始社会,人们还不知政治、法律为何物,那时道德就产生了。道德的系统性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教育。道德和道德教育成为原始社会调控社会秩序的主要方式。将来实现了世界大同,到了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政治、法律等社会调控方式将随着阶级的消灭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道德和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仍然存在,并将成为调节人们行为活动和关系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因此,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与人类社会具有共存性和恒久性的特征。

总而言之,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是社会调控体系中的一种特殊方式。它与其他社会调控方式一样,其目的在于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化和规范化,其实质在于价值选择和价值导向的提倡和宣示。它通过协调个人同他人、同社会的利益关系,把个体的言行举止导入一定的行为模式之中来表达一定社会、阶级或群体所认可、倡导的“应该怎样”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传递其对个体的价值期待和要求的信息。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教育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因此,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一方面体现本阶级的整体和长远利益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为本阶级的成员所认同,并在“个人的意识中把它们设想为使命”[3],自觉地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调整本阶级的内部关系,使之团结起来,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实现本阶级所需要的社会秩序而斗争;另一方面,对对立阶级成员施加影响,进行控制,力图把对立阶级的行为活动和关系纳入自己阶级所需要的秩序轨道,从而为自己阶级的经济、政治和思想利益服务。因此,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教育调控社会秩序是阶级统治和阶级斗争的特殊方式,具体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对个体道德行为起规范作用、对个体道德心理形成和发展起制约作用、对个体道德人格和道德品质起塑造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晏清.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论[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6.

秩序维护员范文第5篇

道德教育是基础工程,而在道德教育中,又要以社会公德教育为基础。社会公德是维护人类秩序、调节人际关系的最基本的需要,也是人们社会生活最基本的需要。而且,社会公德包含着许多崇高道德的萌芽。具备良好公德的人,一旦接受思想政治的教育,其道德水平往往会达到很高的境界。社会公德教育着眼于调整和规范社会公共环境下人与人的关系,建立和维护一套社会规范、社会秩序,避免在社会中出现人与人关系的失序、失礼。公德教育主要作用于人的意识、理性的层面,即我们所说的“良知”。主要包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二、课例设计

(一)活动主题:

“唤醒未眠的良知”。

(二)教育背景:

从当前青年的行为可看出他们仍缺乏公共道德:公用设施上布满“伤痕”斑斑点点,墙壁上粘着乌黑的鞋印、指印,公共书刊残缺不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迷恋游戏机的案例时有发生……因此我们的德育工作中应加强对青年人进行社会公德素质的培养。

(三)活动目的:

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认识社会公德的重要性,唤醒员工们的良知,唤醒对社会责任感的认识。回顾过往生活,激发学习积极性。培养员工们热爱生活,乐于回报社会的生活态度。强化员工的自律意识,培养员工的社会公德,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真正明白“我是一名小公民,弘扬社会公德是己任”的道理,在能力范围内形成弘扬社会公德,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巩固我联社德育工作的各项成果。

(四)活动方式:

由参见职工们自主发言,并开展

“我们应以怎样的社会公德开创新世纪”的讨论活动,深刻反省思想行为中存在的有损社会公德的现象,挖掘思想根源,探讨如何唤醒我们的公德之心,并如何将公德之心化为公德之举,明确在享受公德带给我们的安乐、幸福、愉悦、美满的同时,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讲公德,而讲公德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三、活动过程

请参加职工谈谈这几幅画,详见PPT,引出当今社会中不文明的现象。除此之外,请大家谈谈在你的周围你所看到的不文明现象。(分组讨论)

Q:什么是公共秩序?它的定义是什么?(主持人问)

A:公共秩序:是由一定的规则来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

引进余秋雨先生的名言:如果没有血液的流通、呼吸的延续,人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就不会有生命。社会的集体也是这样,每一个专业都不能独自存在。公共事务,社会公德,是社会的血液和呼吸。

(一)了解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主持人讲解: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主要是社会道德。社会公德是整个道德体系中的最低层次,是整个道德体系中的基础;是每一个人进入文明世界的身份认定,也是一个正常社会全部合格成员之间的品格上的契约;是人生教育的基准,也是日常生活的起点。

(二).社会公德及其特点

1、社会公德的概念

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循的道德准则。

(1)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指的是什么?

——举止文明、尊重他人。

(2)人与社会的关系指的是什么?

——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

(3)人与自然的关系指的是什么?

——热爱自然、保护环境。

Q:我们要怎么做呢?

①.文明礼貌:

②.助人为乐:

③.爱好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