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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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九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

交通运输(精选5篇)

交通运输范文第1篇

交通运输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九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一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二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第二节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四条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五条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第二百九十六条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第二百九十七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八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二百九十九条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第三百条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第三百零一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第三百零三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货运合同

第三百零四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零五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三百零六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三百零七条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第三百零八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百零九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第三百一十条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第三百一十五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六条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

第三百一十七条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九条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单据。

交通运输范文第2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任务,我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把细化工作措施和制度建设作为推动交通运输工作的第一抓手,摆在今年工作的第一位,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了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股(室)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限时完成,并将完成情况与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挂钩。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每一个项目都必须成立项目办,我县先后成立了包括在内的6个项目办,项目办主要由一名县级领导干部为主任,项目所在乡镇一把手、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为副主任,县级相关部门为成员有效的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向纵深开展。我局新班子组建以来,局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主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展了“作风整顿,制度建设,教育引导,转化提升,交心谈心”等活动,选拔任用了5名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懂建设、懂管理、敢破难的优秀干部到股室负责人岗位上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局上下一心思发展、谋发展、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转变观念,重项目的储备和争取。2013年以来,高度重视交通建设项目的争取和储备工作,先后争取通村公路硬化共计485.6公里,总投资24280万元;2014年交通扶贫项目4个,总投资1640万元。储备项目达34项,概算总投资110872万元。

四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共选派5批次15名干部参加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州局组织的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专业技术方面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丰富了全局干部职工特别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了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公路建设工程的能力和水平;从社会和刚毕业大学生中聘请12位具有道路建设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参加今年农村公路攻坚年道路建设管理工作,并由局定期召开培训会提高人员业务管理水平,为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工作中,我们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交通运输范文第3篇

一是三者都是受20世纪后半期产生的新的绿色、循环、低碳等经济思想的影响,是对交通运输与人类、自然关系重新审视探索的结果,也是在交通运输领域面对资源、环境和生态严重发生危机问题的自我反省和正本清源改进的结果。二是三者以包括人类在内的生态大系统为出发点,以生态学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原理为理论依据,处理资源与环境问题,为解决交通运输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积极探索协调交通运输活动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三是三者具有相同的人类交通运输活动和自然世界互相影响、互相依赖的系统观,相同的在资源环境可承受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发展发展观,相同的节约、高效、清洁的交通运输生产观,相同的适度、循环的交通运输消费观。四是三者都主张改变传统交通运输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为主要特点的发展模式,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五是三者都是要成为生态交通运输,提倡的是交通运输活动应成为生态化过程的实践理念,都是为了解决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问题提出的发展模式,绿色交通运输是可持续发展的交通运输,循环交通运输支撑低碳交通运输、导向绿色交通运输。绿色交通运输发展、循环交通运输发展和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有共同点,但在核心内涵、理论基础、涉及领域、评价标准等方面具有各自的不同点。一是绿色交通运输的出发点都可归结于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是循环交通运输的主要内涵,低碳减排是气候变化大背景下产生低碳交通运输的根本性要求。二是三者主要针对的分别是环境问题、资源问题和气候变化问题,对应的理论基础分别为环境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和能源经济学。三是循环交通运输和低碳交通运输解决问题是一种点对点的映射思路,讲求着眼问题,从问题直接入手,是一种“自上而下”地解决交通运输领域问题的方案,而绿色交通运输解决问题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思路,针对交通运输环境问题追溯而上探究交通运输经济社会产生的负外部性。四是循环交通运输和低碳交通运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绿色交通运输范畴可以包含一切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交通运输发展形态和模式等,具有较强的包容性;五是相对而言,循环交通运输和低碳交通运输两者的评价指向具体、明确,可通过构建评价模型分别计算交通运输生态效率和交通运输碳生产力来评价其发展水平,而绿色交通运输评价一般较难,通常要采用交通运输绿色GDP核算方法,通过计算交通运输绿色GDP占整个交通运输GDP的比重衡量绿色交通运输发展水平。

二、本质、特征和核心

1.本质是发展模式的转换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本质是发展模式的转换。交通运输与其他行业一样是产生于人类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行发展模式的转型。之前,没有将绿色、循环和低碳作为发展的约束条件,发展条件宽松,排放比较任意。但1992年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7年UNFCCC的补充条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签订以来,产生了发展模式必须转换的决定因素:二氧化碳排放有了限量,其排放权成为稀有资源。1997年84个国家、2009年183个国家(超过全球排放量的61%)共同约定,在2050年前将温升控制在2度以内,并据规则将总量分与各国家和地区,2009年我国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2.特征是“三低、三高”不能简单片面地将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解为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的“三低”。“三低”仅仅代表的是交通运输绿色、循环和低碳,但不能完整准确地代表交通运输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概念内涵一定是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和“发展”四者概念内涵的有机统一。除了“三低”外,还有高循环、高碳汇、高效率的“三高”,“三低、三高”的特征能完整体现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内涵。“零碳交通运输”、“负碳交通运输”的代价高昂,理论上有探讨的价值,但目前推广实施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经济的可行性。只有认识了高循环、高碳汇、高效率“三高”,意味不减或可持续增加交通运输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资本的总和,地方政府和企业才有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的动力。3.核心是提高碳生产率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表示交通运输的碳生产率:交通运输碳生产率=交通运输制度×(交通运输产值/交通运输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一公式高度概括了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核心内涵就是提高碳生产率,揭示了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基本原理,可以成为理清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对策的基本分析框架。由此公式可见,提高碳生产率有3条途径:增大分子、增大系数和减少分母。公式中的分子是交通运输产值,其增加的基本途径主要有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增加行业人力资本、推进行业产业升级、优化交通空间布局和提高产业竞争力等;分母是交通运输二氧化碳排放量,其降低的基本途径有优化交通运输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效率、优化交通运输产业结构、发展低碳交通、倡导低碳交通生活等;系数是交通运输制度,其提高的基本途径是通过交通运输制度变革和创新,在增加交通运输产值的同时降低单位产值的二氧化碳排放。这里的制度包括交通运输的法律、政策、组织、文化等制度。

三、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主要途径

交通运输范文第4篇

  上文中也提出了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在整个国家的经济生产中起着非常关键的纽带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许多经济产业不仅实现了全国的普及,甚至是跨国生产都有了非常迅速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发达的交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交通已经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系统,高速公路、高铁、水运方面的建设都有很大的提高,我国的交通运输网络已经达到了比较全面的水平。但是在现有的交通运输网络中,还是存在着不同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阻碍着交通运输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是不利,因此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新时期下,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是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运营的前提,是提高交通运输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向前发展的有效途径。

  2、交通运输管理中的问题

  2.1生产力水平有限。虽然我国经济的发展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各地区的地形与气候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交通运输行业在各地区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与国外先进的生产力相比,我国在生产交通运输设施方面还存在着生产力水平较低的问题,交通建设的速度跟不上经济的发展,客货运输车辆也无法满足旅客和货主的需要。2.2发展不协调。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在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形的影响,我国交通运输也在各个地区的发展也呈现了不协调的现状。交通运输发展的不协调对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日常生活有带来很大的阻碍,使得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产生更加不协调的发展。除了我国的基本国情之外,造成交通运输不协调发展的原因还有交通运输的规划不够合理,不合理的交通运输规划使得交通运输管理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不仅降低了交通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效率,对于我国其他产业的发展也起到了阻碍的作用。2.3服务质量低。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国土辽阔,从运输货物和人口流动方面我国的交通运输都是非常重要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个行业的经济产值也都在不断地提高,因此需要更多的交通运输,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现有的交通运输行业并不能够满足经济发展的这种需求,导致许多运输车辆出现超载的情况,在交通运输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作为我国服务行业的一种,交通运输行业面对着许多压力,加上某些交通运输管理人员的素质达不到要求,在管理交通运输时出现执法不严的情况,致使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质量低。

交通运输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模式

1.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交通运输的稳健发展不仅是人们得以正常生活和工作的一个主要保障,并且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力。然而,交通运输的发展也会给我们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比如其发展会大量的占用土地、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等。此外,如果交通运输中出现问题,就会导致严重的交通堵塞,甚至会导致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因此,在交通运输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严格遵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将交通运输的发展与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紧密结合起来,保证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存在着一个显著的缺陷,那就是其与生态环境的发展不协调。所以,为了保障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交通运输也就必须要改变传统的发展策略和实现方式,相应地实现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

众所周知,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观点是指既要考虑到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到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前发展的利益。将这个观点引入到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就是指交通运输的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交通运输的需要,又不能影响到后代人,也就是说在交通运输发展中, 不能只注重交通运输的当前经济利益,而且还必须考虑其对生态环境以及资源等带来的影响。

2.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措施

目前,我国的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但是,大量的人口、匮乏的资源以及脆弱的生态环境等都对经济的发展有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也就是说,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遇到了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基本问题。然而,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一环,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不容忽视的。该部分主要通过深入分析目前的交通运输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来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发展综合的交通运输系统。交通运输业指国民经济中专门从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社会生产部门,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部门,这些运输部门构成了一个大的交通系统。但是,由于这个系统中各部门、各行业以及各地区分割的原因,这个大的交通系统往往就根据一些部门和地域等标准而被划分为一些彼此之间几乎独立的小的交通系统。

其次,采用先进的科技技术来促进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在交通运输的发展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分析和研究来制定出适合我国或当地交通运输发展的相应技术措施,使用新的合理的运输组织模式,在满足运输质量的条件下实现运输效率的不断提高,尽量在最小化资源使用和最小化环境污染的前提下满通运输的需求,进而实现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在降低资源成本的基础上,通过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以及运输模式来提高运输的效率。在使用这些技术措施的基础上,还应该结合最新的计算机科学技术以及信息通讯技术等来实现交通运输系统的智能化。智能交通运输系统是指将现代新的信息数据通信技术、计算机科学处理技术以及电子科技技术综合起来并将其运用到交通运输系统的管理中,进而建立起来的一个能够实现高效、准确、实时的交通运输管理的智能化系统。该系统能够通过综合考虑道路、车辆、时间等因素后对于运输做出合理的管理和调度,由此可以提高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减少交通拥堵、降低资源消耗、缓解生态环境污染等。因此,智能交通运输系统的建立和发展对于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此外,寻求和采用节能型的运输工具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比如,纳米技术的使用在提高汽车燃油的充分性的同时减少了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原子能和太阳能等资源不仅可以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实现交通运输过程中所需能源的不断供应。

再次,加强交通运输中的政策和法规限制。交通运输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着相互协调的关系的。也就是说,交通运输的发展既不能落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不能超前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造成盲目的市场竞争。要保持交通运输与社会经济的同步发展,单靠市场调节是不能实现的,因此,相关的政府部门还必须要加强对于交通运输的政策和法规限制。只有政府直接制约和限制交通运输系统中的主体,才可以保证其可持续的发展。我国在2003年的9月1日已经开始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环境评价法”一方面评价了项目建设对于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还提出了国务院的有关部门以及各省市区的相关部门应该在规划其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海域等的同时,还需要重视和评价相应的环境影响。这也就是说国家已经非常重视建设对于环境的影响评价。要在有限的资源支持和生态环境的承受范围内来发展交通运输事业是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应当遵循的最基本原则。而保证这一原则顺利实施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评价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带来的影响。因此,要保证交通运输与社会经济以及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就必须要严格的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制度,通过减少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来实现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

3.我国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稳定增长以及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提升,以城市为中心的交通运输体系有了进一步的新需求,因此,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一个焦点。

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私家车的交通运输方式不适合我国的城市交通运输系统,与此相反,解决我国城市交通运输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就采用以公用交通运输模式为主的运输方式。目前,在世界上有很多比较先进的城市都建立其自己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并为其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深远意义。

当前,我国私家车的数量正在不断的增多,而这一现状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进而危害到了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所以,政府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限制私家车的数量,同时并大力倡导居民使用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可以有效的降低环境和噪声污染,并显著减少交通拥堵的现状。最后,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强城市交通道路的绿化建设。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不仅能够起到美化城市的作用,最重要的是可以缓解城市环境的污染。

在城市交通运输形式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实行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城市交通运输的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