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意见(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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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认真听取和审议乡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听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高速公路北互通道和六桥、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种鸡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

人大工作意见(精选5篇)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围绕全乡工作大局和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今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六年,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乡人大主席团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关系全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监督程序和形式,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的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听取和审议乡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听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高速公路北互通道和六桥、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种鸡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报告。对乡政府一名副职领导、卫办、林业站、畜牧站作开展述职评议,年终对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社道路建设、村社财务管理、村级阵地建设开展视察,同时对乡人大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加强联系,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继续把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注重引导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规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拓宽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为代表联系群众,调查研究,执行职务创造有力条件。要突出工作重点,立足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质量,完善督办制度,加大督办力度,要在相关会议上通报乡有关部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情况。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好视察活动,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权。加强代表学习,继续为每一位代表订阅一份《人民权利报》,力争每一位代表小组或单位订阅一份《民主法制建设》,使之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丰富形式,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乡工作

督促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着力提高全乡干部、农民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把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乡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形成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新进展、新成果的宣传,以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四、扎实工作,进一步搞好主席团自身建设,依法召开主席团工作会

乡人大主席团成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要严格按照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用制度保障人大主席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席团成员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使人大主席团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服务民生。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选民,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是代表法规定的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最基本的义务之一,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内容。为了深入推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构建制度化、经常化、效率化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机制,结合我区代表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代表联系选民的内容与方式。人大代表要按照 尽职贵、树形象、谋发展、促和谐 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进选区联系选民的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可根据不同的联系对象,开展以问难、问需、问计为主要内容的 三问 活动:

       一是以特困户、零就业及低收入家庭、孤寡病残弱群众等社会弱势群体为主要联系对象,开展向选民问难活动。了解选民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帮助解决。有条件的代表,也可以借助自己的企业、单位的力量,为选民办实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以一般选民为主要联系对象,开展向选民问需活动。了解选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征询选民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转交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

   三是以本地各行各业领先人物、社会知名人士或文化程度较高的选民为主要联系对象,开展向选民问计活动。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及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审议活动的议题,与选民深入交流,从多层面征询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代表要通过与选民面对面的交流,让选民了解法律、政策以及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当好 宣传员 要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当好 代言人 。在联系选民活动中,既要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加强与选民的感情联络,更要注重反映和督促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将群众意见较多的问题进行调研论证,形成代表议案或建议,通过各种方式反映到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敦促早日落实解决。每位代表力争每年推动一至两个民生问题得到解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既可以由代表组统一组织开展,也可以由代表个人进行,可采取开展专门活动、走访慰问、提供咨询服务、现场办公解疑、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各办事处代表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为代表个人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系选民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组织服务,帮助代表协调选区内的社区、单位,以这些单位的群团组织为依托,与选民建立稳定的联系;引导代表积极参加选区内的各项公益活动。

二、代表向选民述职的组织与要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是代表法规定的代表应尽的义务,是代表联系选民、接受监督、促进履职的有效方式。代表述职活动采取向选民当面述职的方式进行,由各代表组具体组织落实。

     一要周密计划。从本届代表任期第二年起,各代表组每年要确定并组织20%一30%的代表,当面向选民述职,汇报当选以来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回答选民的提问,听取选民的评议意见,接受选民的监督。各代表组要按照人大常委会总体计划,根据本组代表的实际情况,确定每年的述职人员、述职时间、述职内容,并在年初通过代表集中活动逐一落实,让述职代表心中有数。当年未被安排当面述职的代表,也要写出书面履职情况报告,由各代表组审查后报区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备案。

     二要充分准备。各代表组要认真组织好每一场述职会,保证一定数量的选民参会;有条件的代表组,可将本组代表履职情况,以视频短片等形式记录下来,在会上播放,让选民对代表的履职过程做一个全面了解回顾。述职代表要认真准备,写出述职报告。代表述职的内容,应紧紧围绕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来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议案建议权情况;二是闭会期间参加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小组活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情况;

     三是联系原选区选民,听取、反映并督促解决群众意见,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四是在本职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宣传、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情况;五是为选民做好事办实事的情况。区人大将把每位代表的述职报告陆续在人大工作信息上公开刊登,以利于代表相互学习履职经验和述职内容,并接受公开监督。

     三要公允评议。各代表组要做好组织选民正确参与评议的工作,既要引导选民勇于直言,使述职代表真正受到触动,又要掌握好评议的范围,始终围绕履行代表职贵情况这个主题进行评议。四要落实整改。整改是代表述职的落脚点,各代表组要把选民的评议意见集中起来,在组织集中活动时予以通报,形成在代表间的相互作用,以促进代表履职意识及履职水平不断提高。

三、代表信箱的管理与运用。为进一步发挥代表信箱的作用,着力从五个方面提高其效能:

       一要加大宣传。各办事处代表组要在每个选区,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更多的选民知道代表信箱并了解其作用,从而提高代表信箱的使用效率。

       

       二要加强管理。代表信箱一般由代表本人管理;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各代表组联络员进行管理。各办事处代表组要对辖区内各选区设立的代表信箱统一监管,做到每周开启一次,确保群众来信及时送交代表本人处理。

     三要强化落实。通过代表信箱收到的群众诉求信件,代表要及时回复,尽快转交有关方面办理,并跟踪督办。对一些涉及面较广、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调研论证,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代表议案或建议,通过人大督办代表建议来推动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将问题解决的结果反馈给选民。

     四要畅通信息。代表本人要将群众诉求以及协调解决情况及时告知所在代表组,代表组联络员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信件收取及处理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整理,列出群众反映问题及其解决情况的清单,报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

     五要增强运用。区人大常委会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诉求中,选择热点、难点问题,做为常委会依法实施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从而促进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四、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评价与督导。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应突出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认真的为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和代表建议,为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做好准备工作;

     二是宣传党委的工作部署、人大的决议决定,切切实实为选民释疑解惑;

     三是客观的向 一府两院 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其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关注和研究法制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五是让选民了解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要从这五个方面衡量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实际效果。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指导和督促,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定期听取代表组相关工作汇报,对代表组活动记录情况进行抽查。代表联系选民情况将做为评选优秀代表的重要条件,代表组在联系选民活动中的工作情况也将作为评选先进代表组的重要依据。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中出现的先进经验与典型事例,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在全区进行推广。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同志们:

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人大、政协工作会议,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人大工作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人大和政协在促进全县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文秘站网会发展,加快小康万安建设进程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政府在县委的领导,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帮助下做好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县人大和县政协积极履行职责,为推动政府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近年来,县人大和县政协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县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改革开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促进政府工作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每年一次的人大、政协会期间,全体人大代表本着对全县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全体政协委员认真协商,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了政府工作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县政府的许多重要决策出台前,通过与政协的广泛、全面和经常协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商,促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去年,为完善《万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县政协积极调研,认真协商,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使规划更趋科学合理。

二是促进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依法治县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对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先后开展了《气象法》、《食品卫生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药品管理法》等__项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县政协以真诚合作、民主监督、促进发展的态度,积极参政议政,通过专题调研、视察报告、社情民意、议案提案等形式,先后就液化气市场、猪肉市场、农资经营、供电行业管理等政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三是促进政府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知民意、晓民情,每年全县“两会”期间及会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要提出大量的建议和提案。这些建议和提案,绝大多数都是针对政府工作提出,并由政府部门来办理、落实。据统计,仅县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交给政府部门办理的建议__件,提案__件。这些建议和提案,集中了民智,反映了民意,涉及到农、林、水、工交、财贸、城乡建设、文教卫生、社会保障、邮政通讯等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县政府及部门狠抓了这些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办复率达__*,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__*。通过办理这些建议和提案,既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又提升了政府工作实效。

四是促进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对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和执法评议,对政府部门负责人开展述职评议,是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工作的一项十分有效的工作制度。几年来,县人大先后对教育、卫生、水务、工商等__个部门或文秘站网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工作评议、执法评议或述职评议工作,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的交通、计生、劳动

人事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对供电部门进行了执法评议,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项制度,既有效督促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有关工作积极、健康发展,又对部门负责人勤政廉政进行有效监督。县政协几年来也先后就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一些工作,如教育工作、公安工作、农民增收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移民扶贫工作、全民创业问题等,视察有关部门,提出许多针对性很强的对策建议。同时,通过政协委员应邀担任人民陪审员、检察员、监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参与重大事项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实现民主监督与法律、行政监督、纪律监督的结合,有效促进了政府工作。

五是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去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农业农村工作、财政、计划、扶贫等工作专题听取了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每年的年中和年末,县人大和县政协都要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政协委员就政府工作开展调研,是县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工作,县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常组织人大代表就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查,县政协经常围绕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存在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的问题,发现的情况及时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今年,县政协充分发挥“人才库”、“智囊团”作用,先后对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安置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为推动我县全民创业、“三区”建设等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实践证明,政府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离不开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帮助。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每一项成果,都凝聚了县人大、县政协以及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努力和心血。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及其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人大和政协履行职能,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水平

各级政府是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政协是团结各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充分发挥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是政府依法、规范、科学、高效行政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县经济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从发展的大局,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把坚持党委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团结起来、凝聚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要提高认识,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人大和政协对政府的监督,本质上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与促进。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只有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才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防止权力滥用,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县政府及组成部门要积极学习人大和政协相关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不断深化对人大和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自觉地将人大意识、政协意识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次,体现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要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县政协及其常委会通报工作情况。在实际工作中,要继续严格执行重大规划、重点项目、大笔资金使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向政协通报制度。坚持凡是法律和法规规定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政府决策和决定,都要提交人大审议和决定;凡是重要的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和举措的制定以及其他需要协商的事项,都要主动提请政协协商;凡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向政协通报,听取意见;凡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等重要会议,都要邀请县人大和政协领导出席。要维护监督的权威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对于政府有着刚性的约束力。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每项决议、决定,政府都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人大报告,确保人大的的决议、决定精神落到实处。政协对政府工作在行风、执法、廉政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民意和民声的反映,要认真对待,研究采纳,扎实整改,提高协商实效。

二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行使民力、实现民主监督的一种主要方式。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对改进政府工作有好处,对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有好处,政府及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建立健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严格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对于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具备条件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也要作出认真的解释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回复人大或政协。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大建议和提案的跟踪督办,尤其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落实难度较大的建议和提案,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确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要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政协工作。要虚心接受评议。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政府各部门及负责同志不能有任何消极抵触心理,要积极配合,按照人大要求和安排,认真汇报工作,接受评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要全力配合人大视察、政协调研等活动。政府及其部门要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 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悉心安排、积极配合、主动汇报、接受监督。对人大代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诚恳接受,并按要求切实改进。对政协有价值的调研成果,要认真研究采纳,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事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听取代表和委员意见建议,并以此为动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尽力解决人大、政协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政府及其部门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工作的同志,要经常主动与人大、政协加强沟通,密切联系,畅通人大和政协知情明政的渠道,及时了解人大和政协工作开展情况,尽力为人大和政协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对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他们参加人大、政协的各项活动,尊重和维护他们的民利和合法权益。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构建法治型政府

建设法治型政府,是落实依法行政、实现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府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下,把建设法治型政府作为当前政府自身建设的头等大事,扎扎实实地推进。

一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关键是规范行政权力,实施依法行政。要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切实将政府职能转移到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优化环境上,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管理地方经济事务。政府组成人员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要不断强化服务行政、有限行政、有效行政、责任行政理念,带头学法、守法、懂法,自觉地把行政行为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二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实行集体领导,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民主作风。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专家咨询制、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决策责任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民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三要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管理效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证服务工作,完善“一站式审批、一体化办公、一条龙服务”制度。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要加快电子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突出方便、快捷、高效。要进一步改进政府部门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强化务实精神。要加强政府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用制度和规范促进行政效率。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立足我省建设创新型省份实际,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加快商事制度改革。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实行登记注册“零收费”。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逐步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设立实行“一表申报”,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按工位注册企业。(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减免规费。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开展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服务并收费的,对初创企业按不高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负责)

(三)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交通出行、无车承运物流、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准入制度创新,通过分类管理、试点示范等方式,为众包、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针对众包资产轻、平台化、受众广、跨地域等特点,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行业准入门槛。(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邮政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证监局、陕西银监局、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快构建众创空间

(四)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充分发挥陕西创新创业联盟作用,依托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设“创新创业工场”“众创空间”“新创天地”,搭建企业快速成长服务平台;依托部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其他各类产业园区,围绕新兴产业链培育设立专业孵化器,改造升级传统孵化器,拓展孵化功能、增强孵化能力。到2017年底前建成300家、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的创业创新孵化平台。(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等负责)

(五)培育一批创业示范园区。各地要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创新型龙头企业等优势,依托现有机构或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业运营团队,各打造1家运行模式先进、配套设施完善、服务环境优良、影响力和带动力强的示范创业创新中心。每个市(区)至少建立1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孵化大楼、孵化工场、孵化园区等),在全省加速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型孵化体系。(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六)提升一批传统孵化器。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基地认定体系。对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认定的省级以上孵化器,由省科技厅给予20—50万元奖励。鼓励各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孵化水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三、完善公共服务功能

(七)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服务平台作用,各级政府建设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按照成本价向创业创新企业开放。建设集创新创业联盟、创业苗圃、创客中心、种子基金、创业课堂、创业导师、商务秘书服务等于一体的、市场化运作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众创空间、创业社区、孵化器等面向创业企业发展。(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八)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通过“互联网+”整合盘活全省创业创新服务资源,加强资源共享与合作,为创业创新者提供绿色通道。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共享,以特许经营等方式优先支持省内企业和创业创新团队开发运营政务信息资源。发挥创业创新各类服务平台作用,定期举办创客与投资机构对接活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负责)

四、充分激发人才活力

(九)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障碍,最大限度支持和帮助科技人员创业创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由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约定分配,未约定的,转化收益的至少80%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从事创业创新活动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负责)

(十)建立科技人员双向流动机制。积极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在陕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经单位同意,可在不侵占职务发明、单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等负责)

(十一)积极吸引高端人才,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居留居住、进出境、外汇等服务机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陕创新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回原籍创业,可获不高于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鼓励教师带领或辅导学生创业,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2年学籍。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负责)

五、着力拓宽融资渠道

(十二)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快实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新设立一批新兴产业专业领域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创业创新,强化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基金投向早期创业创新项目。支持科技成果孵化和各类人才创业,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贷款,鼓励各类基金收购和转化初创成果。(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负责)

(十三)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挂牌。对于符合要求的种子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可采取股权投入形式予以支持(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0%,单个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到2017年,全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数量达到100支以上,资金规模超过100亿元。拓宽创客融资渠道,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创客提供个人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对以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偿还本息的创业企业,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予以贴息。(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证监局,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和调动社会资本支持创业示范基地、创客天地、新型孵化器等众创空间发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对其相关硬件建设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并根据运行情况、新入驻企业的数量、获得种子基金或者天使基金投资等择优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对于基地内孵化项目形成的专利,给予代办费70%的补助。(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省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五)落实税收和采购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利润、纳税额等设置政府采购准入条件。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企业和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负责)

六、积极营造发展环境

(十六)加强创业创新教育。在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开设创业创新类课程,并融入专业课程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成立“陕西创业学院”,聘任高校教师、金融机构专家、天使投资人、企业家、律师等组建“双创”认证导师团队,为“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提供项目咨询、诊断、评价以及法律咨询等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导师授予陕西“众创空间”创业导师证书;每年评选全省优秀创业导师10名,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特别优秀的导师可给予重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十七)加大创业创新文化宣传力度。加强各类媒体对创业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鼓励创业孵化机构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创新论坛、创业创新训练营等。继续办好西安“双创”周活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八)完善知识产权环境。加大网络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促进在线创意、研发成果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技术手段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切实维护创业创新者权益。结合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

(十九)鼓励地方探索先行。支持各地积极探索适应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特点的管理模式,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推进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西安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省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结合各自优势加大改革力度,强化对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充分发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相关市区政府和管委会等负责)

七、强化组织保障体系

(二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税局、省金融办、西安市等参加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开展创业创新政策的调查与评估,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相关督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推进合力,扎实做好创业创新各项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关于我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视察意见

 

 

区人民政府:

为了不断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学前教育工作水平,10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艳在区政府副区长周卫军及有关部门陪同下,带领区人大常委会部分专职委员、区人大代表及相关委室,对我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瑶曲镇中心幼儿园、瑶曲镇童馨幼儿园、耀州区第一幼儿园以及南街幼儿园,对幼儿园软、硬件设施建设及教学、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规划、多措并举,科学布局,注重校园建设与保教管理水平提升,通过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于2014年11月顺利通过了省级“双高双普”合格区评估验收,被省政府评为全省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先进区。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4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2所,民办(集体)幼儿园18所(审批民办园15所、注册登记集体园3所),无证幼儿园17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6所、一类幼儿园6所、二类幼儿园7所、三类幼儿园8所、未定级幼儿园2所。全区共有3—5周岁幼儿6694名,在园幼儿6509名,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2%。

针对视察过程中发现的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幼儿师资队伍素质不够高、保教质量整体较低等问题,视察组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今后要切实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 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事业投入。

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偏远地区幼儿居住分散、入园不便以及大型住宅小区缺乏公办幼儿园的现状,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战略“八个一批”中教育支持脱贫一批的精神,加大学前教育事业投入,合理规划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善有效扶持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园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扶持民办的良性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格局,确保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 进一步加强幼师队伍建设。

有计划从正规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招录幼儿教师,保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同时通过转岗等方式,有效补充幼儿教师短缺问题。注重宣传教育,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着力解决重教育轻保育、重知识传授轻智力开发等问题。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调动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区、镇、村幼儿园互学互帮互助帮教活动,鼓励骨干幼师送教下乡,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我区学前教育事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