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部工作汇报(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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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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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事前做好业务咨询,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走流程: 1、进入“xxx网”进行个人或企业注册并登录,切换区域部门进入“xxx网上服务窗口”,点击“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下“在线办理”,进入在线办理阅读须知,阅读须知后进入下一步“申报信息”,按提醒填写基…

采购部工作汇报(精选5篇)

采购部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xxx:

按照我县作风整顿办公室要求,我局开展了领导干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走流程,领导班子成员xxxxxx别以企业办事人员的身份,亲自申请办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

班子成员事前做好业务咨询,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走流程:

1、进入“xxx网”进行个人或企业注册并登录,切换区域部门进入“xxx网上服务窗口”,点击“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下“在线办理”,进入在线办理阅读须知,阅读须知后进入下一步“申报信息”,按提醒填写基本信息和业务表单,并提交投诉书,保存草稿后提交,按提示确定承诺后,提交成功,页面转为申报告知单,个人网上申请流程完成。

2、之后,班子成员到县政务中心,政务中心网办窗口接到个人申请后进行预处理。预审按以下情况处理:1.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投诉人修改后重新投诉;2.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转送有管辖权的部门;3.投诉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符合投诉规定的,网办窗口进行提交受理。

3 、最后xx部门在接到投诉申请后登录“齐齐哈尔政务服务网”,进入云受理对业务进行办理。登录账号后进入行政审批,然后点办理,审核后提交进入下一环节,准予许可,确定准予许可后业务结束。期间,班子成员协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批服务,全程参与查看办事指南,准备材料,填写表格,窗口办理等环节,在亲身体验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后,从中发现有流程登录不畅通、网络运行维护时间稍长等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与省厅平台系统维护沟通,做好平台运行维护,同时在今后政府采购投诉走流程工作中切实改进工作漏点,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

采购部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有的不符合“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的法定要求;还有的不符合“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的规定要求。竞争性谈判项目,有的不符合“邀请函的发出与谈判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天”的规程要求。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小组的组成,较多不符合“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的法定要求。个别招标项目,评委会成员全由外地聘请专家组成,这样是否合理,亦值得探讨。

(三)招标文件和谈判文件编制不规范,如有的卷首无目录(目次),有的未完全按照规范要求和格式编写,还有的在关键性用词上打印有误,如在招标文件中出现“本谈判文件”的字句,有的答疑材料文件的时间早于组织答疑的时间等。

(四)按《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而有的竞争性谈判项目确掺入了招标评标的办法进行,淡化了谈判手段。

(五)个别采购业务机构主持谈判项目,在最后报价阶段,倾向建设单位意见,向供应商作违规提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有非谈判小组成员的建设方人员介入,虽是个别情况,但性质严重。

(六)在确定采购方式方面,有的将不适宜招标的项目进行招标,再加评分规定不尽合理,造成评委在评标过程中集体讨论多,以致各评委打分完全一致,没有充分体现各评委独立负责的原则。

(七)有的招标或谈判项目的现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未派人参加,监督不到位。

(八)有的土方回填工程项目,对取土场地,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单位自备土场,并限制在东营市开发区城市规化范围以外;有的土方回填工程项目,对取土场地,谈判文件中规定,必须在小清河以南。我们认为,文件中虽对取土场地做了界定,但这样大量的取用好土,由投标人在界定范围以外,自备土场值得研究。因为大量取土将涉及规划、水利、环保、绿化等多部门的相关法规要求,土场如不经有关部门审批,投标人可能为获取暂时利益而无序挖取,造成不良后果。

二、有关建议

(一)为进一步规范和界定对政府采购工程的监督内容,需及时制定相关的监督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在20*年6月28日东营市财政局以东财采〔20*〕2号通知印发的《东营市政府采购工作运行规程和职责暂行规定》中规定“监察机关重点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监察”。在东监发〔20*〕10号通知中提出“为维护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强化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措施,下一步市监察部门决定派人或安排特邀监察员全过程、全方位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察”。我们认为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主要强调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并对违纪违规者依据东纪发〔20*〕14号通知规定予以处理。纪检监察有其特有的职能优势,应有别于审计、采购、招标投标等政府主管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因此,建议市监察局宜尽早制定有关政府采购的监督办法,对监察的深度和力度有一个原则的界定和规范,以适应《政府采购法》实施后新的形势和要求,使其成为政府采购活动健康运行的保证。

(二)要严格监督开标或谈判前的采购程序是否完善组织一个采购项目环节较多,市采购办为规范各个环节的运行程序,制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采购运行程序底稿》,内容全面,并有采购项目编号,每个项目采购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我们认为这一操作办法切实可行。为了更有效的贯彻实施,建议在每次开标或谈判前,采购机构应按照市采购办制定的《采购运行程序底稿》将j政府采购申请表(包括审核资金意见);k政府采购项目初审安排意见(重点是拟采用采购方式);l采购人致政府采购机构对该采购项目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意见;m委托采购协议;n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审核意见;o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所提问题及处理意见记录;p采购机构登记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情况q采购机构组织招标(谈判)签疑情况说明;r采购机构开标(谈判)议程安排;s采购机构呈报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等十项内容填写完善,并分别由有关领导或工作人员签字。否则,监督人员有权按实际情况责其暂停招标(谈判)或做为采购机构的违规操作写入监督记录。

(三)对《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程中定性、定量明确,无弹性空间的条款,不应强调情况特殊而不执行。从监察监察角度,我们认为定性、定量明确的条款主要有: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机构应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发而采购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公告或向供应商发出邀请书;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向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采购机构在向供应商发出邀请书或询价通知书之前,要将推荐的供应商名单报政府采购办备案或从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库存中抽取确定(*年东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第292页,以下简称《文件汇编》第*页)。

2、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文件汇编第2页)。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文件汇编第30页)。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唱标之前,应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投标人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方能开启(文件汇编第294页、第29页、第143页)。

5、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文件汇编第179页)。

6、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文件汇编第27页、第184页)。

7、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发出与谈判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天(文件汇编第236页)。我们认为,在实施中应强制规定不得少于五天,理由:如少于五天,可能使供应商没有充分时间编制谈判文件影响谈判效果;并有可能让采购人借机提前通知其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做充分准备,促其成交,而使其他供应商因准备时间太少,减少其成交机率。

8、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文件汇编第162页、第144页、第30页)。

9、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文件汇编第9页)。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程(文件汇编第235页)第八条规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办、作用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的厅数。谈判活动在采购谈判小组主持人(一般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的主持下独立进行,不受外来因素的干预”我们认为这一规定,虽未明确专家占成员总数的比例,亦应执行《国家采购法》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的规定。

10、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文件汇编第167页、第141页)。

11、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少于三个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组织谈判或改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文件汇编第237页)。

12、竞争性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文件汇编第10页)。

13、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汇编第12页、第32页)。

14、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文件汇编第12页)。

15、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合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文件汇编第11页)。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必须依法抽取采购工程每次评标或谈判时对专家的抽取,在国家《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东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在实施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特殊项目需由招标人或采购人直接确定评审专家的,应尽量从本市合法的专家库中择取;若由外地聘请评审专家,必须从当地合法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择取,并应有相应文件,评明其符合专家条件;如从社会上或专业单位临时选定专家,建议市采购办制定对临时选定专家的简化审批办法,否则我们在监督过程中难以界定其是否符合专家条件。2、建设单位不应把本单位的技术人员中指定为专家,以专家的身份参加评审。

采购部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一、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的编制和审核

(一)政府采购预算

是反映市直预算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的计划,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市直预算单位应当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结合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表由市财政局在布置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一同布置到市直预算单位。

(二)采购预算审核

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的审核按部门预算的审核程序执行。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下达

(一)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

政府采购计划实行每年编制、分月实施的办法。政府采购计划是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反映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年度政府采购执行和考核的依据,也是反映单位用款的计划。它包括了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需求时间、项目资金来源构成、采购形式、采购方式、资金支付等内容。

市直预算单位应当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分别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在同一年度内,采购单位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市直预算单位于每年预算下达10个工作日内向一级预算单位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汇总编制《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格式见附件,由编报单位用A4纸编制,用EXCEL格式制作,表格样本可从中山政府采购网下载,),同时附上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和汇总软盘(下同),报送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核

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在收到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7个工作日内,会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共同审核;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形式、采购方式、资金支付方式进行确定。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下达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将确定采购形式、采购方式、资金支付方式的政府采购计划,按采购品目或项目汇总后,自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年度预算之日起三十日内下达给市直预算单位执行。

(四)政府采购计划的调整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本月有调整的项目,可于上月15日前报送调整计划;年度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则应及时报送《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

三、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市直预算单位(下称采购人)应按照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部门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

政府采购计划中属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委托符合资格的政府采购业务机构组织实施。采购人应及时将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规格预算和资金构成、使用要求、配送单位以及地点、交货时间等资料提交给政府采购业务机构。属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业务机构指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认定资格的采购业务机构。

(二)分散采购项目的实施

政府采购计划中属分散采购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程序及方式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业务机构采购。

(三)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实施

政府采购计划中属协议供货采购的采购项目(如公务用车加油、维修、轮胎供应、投保;以及一定限额以下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和空调设备等),采购人按市有关协议供货采购的规定执行。

(四)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确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达到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由于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要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五)政府集中采购的步骤

1.采购申请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先填写《中山市政府采购申请表》,清楚列明采购内容、型号、数量等要素,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交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再由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确定采购方式。

2.组织采购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确定的方式组织采购。接受委托的采购机构制作招标(采购)文件,经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同意后,在指定媒体上招标(采购)邀请函,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或谈判;采购机构根据采购单位签署的招标或成交结果确认函,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核准后,向供应商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生效。

4.履行合同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安装和调试,采购单位经组织验收合格后,填写《中山市政府采购质量验收报告》。

5.支付货款

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资金按先支付单位自筹资金,后支付财政性资金的顺序执行。属政府投资基建项目中的采购项目,其款项支付程序按照《中山市财政局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中财基(1998)8号]规定的工程款项拨付程序办理,其他采购项目的支付程序如下:

1)自筹资金的支付: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根据合同的约定,向采购人出具《拨款通知书》,采购人按照应负担的比例,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2)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中有财政性资金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的约定,每期付款时向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出具《拨款通知书》。采购文件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申请表》、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质量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原件留采购单位)、供应商开户银行与账号、以及市财政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②市直预算单位按资金性质分别填写《中山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交给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采购部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内部控制; 采购; 质量管理

引言

本文采用规范研究方法,以双汇“瘦肉精”事件为切入点,通过对双汇采购流程内部控制的分析,提出如何改进采购环节内部控制的建议,以期对我国肉类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有所帮助。

一、双汇“瘦肉精”事件回顾

每年的3・15晚会都会看到一些触目惊心的东西,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今年没有例外,这次出问题的是国内肉类加工企业的龙头――双汇集团。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报道,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添加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的有毒猪,部分流入了河南双汇集团下属分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瘦肉精”是一类动物用药,将其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提高猪的生长速度,猪毛色红润光亮,卖相好。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往往是皮贴着瘦肉,瘦肉丰满。但是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对人体有害,长期食用还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媒体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等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到达河南省,要求彻查“瘦肉精”案件,追究事故责任。3月16日双汇集团就此事作出了回应,声明称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双汇集团下属子公司,对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双汇集团深表歉意。双汇肉制品陷入“瘦肉精”丑闻后,重庆市各大超市的双汇肉制品纷纷下柜,平时占满大半个货架的双汇肉制品全部下架,被其它品牌肉制品取代。此次“瘦肉精”事件使双汇在经济和声誉上都遭受了严重打击。

二、双汇“瘦肉精”事件分析

双汇集团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立企,德行天下。双汇的质量理念是:产品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但这些理念不能光停留在口头上。河南孟州等地添加违禁动物用药“瘦肉精”饲养的有毒猪,部分流入双汇集团的子公司济源双汇,就暴露了双汇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尤其在采购环节方面。

双汇有自己的采购质量标准体系,但其体系不够严密,特别是内部的监督核查。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在食品质量控制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轻者使企业信誉受损,重者甚至破产倒闭。质量控制方面,在建立了健全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后,就要将其落实到实际生产中,让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来保证产品质量。“企业要通过严格的质量监控,消除可能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因素。”企业在采购环节的质量管理过程中,还要特别重视监督和复核,防止渎职、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控制中的漏洞,及时弥补。企业应成立质量监督部门,由副总经理或更高级别相关管理人员领导,根据生产流程设立监督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部门内部应实行轮岗制,定期与其它部门人员按比例进行轮岗。

“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供应商的选择等,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既要检查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是否落实到位,还要审视相关管理流程是否科学合理;要着力健全各项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物资和劳务采购按质、按量、按时和经济高效地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从此次“瘦肉精”事件可以看出,济源双汇在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上存在明显缺陷。

(一)选择供应商和管理供应过程

济源双汇本应该对有毒生猪提高警惕。据报道,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生猪养殖环节使用违禁“瘦肉精”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双汇集团的主页上有这样一段话:按照内外贸的要求发展生猪备案养殖场和合同猪场,并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备案猪场进行管理。河南孟州等地将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下属子公司,这足以说明济源双汇在选择供应商的控制上存在重大问题,双汇集团对合同猪场的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二)验收

生猪进入企业的加工程序,要经过验收。济源双汇是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4.5%的比例对“瘦肉精”进行抽检。抽检就有可能存在漏洞,但若大幅度提高抽检比例,将会耗时耗力,影响生产进度。目前,“瘦肉精”的检测属于日常检测项目,技术上不存在问题。如果济源双汇在验收环节就检查出含有“瘦肉精”的生猪,拒绝接收,也就不会发生此次“瘦肉精”事件。

三、政策性建议

双汇集团应重点加强对企业内部供应链中产品质量的全面监督和复核。这里仅针对此次“瘦肉精”事件中双汇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对肉类加工企业加强采购活动内部控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一)选择供应商和管理供应过程

大力发展企业自己的养殖场是控制生猪质量的办法之一,但加强对合同猪场的控制更为重要。这里对肉类加工企业外购生猪的管控措施提出建议:整体上要建立一个合作猪场管理系统。一是建立科学的猪场评估制度,采用量化指标,综合评分选定优质猪场,列入备案目录。二是派专人对备案猪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猪场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猪场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生猪养殖。三是定期(半年或一年)对备案猪场进行审核,对于有质量问题的猪场,一到三年内禁止收购其生猪或永久取消其合作资格;同时对非备案猪场进行评估,择优选用。四是对生猪品质一贯良好的猪场进行适当奖励。五是成立猪场评估复核小组,由主管质检或采购的副总经理负责对猪场的评估管理工作进行复核。六是对于监管人员,严格执行惩戒制度,其行为一旦有损企业利益,立刻终止聘用。七是由于“瘦肉精”一部分是在饲料加工过程中添加的,所以这里特别指出,无论是企业自建养猪场还是合同猪场,都要对饲料进行严格的监查控制。企业可以设置一份合格饲料厂目录,由合同猪场和自建猪场自主选择,并定期对饲料厂进行核查评比,择优选入目录。企业应努力与饲料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验收

肉类加工企业可以在生猪的验收控制上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建立严密的合同猪场生猪验收程序和明确的验收标准。企业应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中的“入场(厂、点)监督查验程序”。“我国实行的是产地检验制度,合同猪场的生猪进入企业时应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由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可以伪造,所以企业在这方面要加强与生猪产地动物检疫机构的沟通,对检疫合格的相关证明进行核实。同时对供货商的资信进行评级,择优选用。二是负责监督采购环节的组织要加强对合同猪场生猪验收工作的核查,派专员现场监督验收工作;对质量有怀疑的批次要全面复检,查处相关员工危害企业的行为;对于某些特殊项目要抽检复核,如“瘦肉精”、特定时期流行病等,并适当提高抽检比例。企业要尽最大努力(资金和人力投入)确保产品安全,提升企业信誉。三是对于企业自建猪场生猪的检疫,要加强监督核查工作,避免企业内部人员弄虚作假,使不合格生猪流入加工程序。四是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验收部门要向企业质监部门及时报告。例如,某合同猪场的生猪质量检验不合格,企业决定采购非合同猪场的生猪,此时验收部门要向企业质监部门及时报告,质监部门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此次双汇暴露的“瘦肉精”问题,给其采购过程中的内部控制敲响了警钟。双汇集团不但应加强对“瘦肉精”的检测,还应对其它质量控制环节全面清查,完善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消除隐患。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使三鹿集团倒下了,同时对整个乳制品行业造成了巨大冲击,此乃前车之鉴。而此次双汇“瘦肉精”事件又再一次让人们对食品安全感到担忧。若想把企业做大做强,诚信是根本,因为消费者的信赖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企业要想得到消费者的信赖,就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这才是企业长远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2010[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97-210.

采购部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大家好!不知不觉半年过去了,年初,根据站领导安排,我从采购一室调到采购二室工作,根据分工我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主任完成采购工作,负责汇总采购二室工作完成情况,拟制采购合同草案,审查采购文书中的合同条款,收集采购任务执行情况,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协助解决履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编报各类统计报表。虽然工作面非常宽、工作内容非常杂,但是,半年来,本人紧紧围绕采购二室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刻苦学习、扎实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科学性,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半年过去了,我静心回顾这半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半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以思想为根,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我时刻保持与党的政治思想一致,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我深知只有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才能树立廉洁奉公、大公无私的思想,形成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自觉抵御各种诱惑,经受住各种考验。因此我积极参加站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在学习中,本人能把所学理论与自己的思想认识和实践活动两者结合起来,进行探讨和钻研,坚持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实践,用实践去证实自己对理论的认知。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并写下心得,逐一对照党员标准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理论上的成熟性,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敏锐性,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采购二室工作环境和内容。同时,我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采购知识、经济、合同等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常识,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拓展知识面。此外,我利用双休日自费参加了计算机培训。并取得了等级证书。使自已的知识储备和层次得到了提高。

二、以业务为本,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二室工作的半年中,我在熟悉业务的基础上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第一,配合领导完成了、训练系统、学习桌椅的大型招标采购任务。半年来共签订合同 份。

第二,做好采购二室宣传报道和采购数据汇总上报工作。采购二室向上汇报材料较多,部里要求每月要有采购工作汇报,二级部门采购数据明细表。每周必须上报采购数量、完成情况。半年来,我起草采购二室汇报材料篇,统计数据报表 份。同时,为增强自己文字表达能力,提高写作水平,介绍站采购动态,我坚持将重大采购项目形成文字材料,投送各报社。半年来共向《军队采购与物流》、《军需、物资、油料》、《前进报社》共投稿篇,发表 篇。

第三、强化自身服务意识,送好每一份合同。坚持从大事着眼,从小事做起,努力提高自身服务水平,采购二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四大机关的二级部门,每一份合同的签订,都将在部,部队用户、财务结算中心三个单位跑2次,如果其中有一个环节出错,这份合同将无法履约,半年来,经我手送的 份合同的,没出现任何差错。在送签合同的同时,我很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很可能一件不起眼的小事,都可能会反映到首长哪里,直接影响到采购站的声誉和形象。对一些部队用户提的刁难问题,我总是耐心解释,摆事实、讲道理,让他们认清理解集中采购的优势。用真诚和诚信赢得了他们的信赖。

第四、重新修订完善各类采购规章制度。采购站做为综合的采构机构,一直还在沿用创建初期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结合当时条件制定的办法,有的方面己经不能适应综合采购机构的需要,站领导责成我们采购室几名同志,制定采购站采购管理细则,要求从计划的下达,一直到合同的履约。每一个环节,怎么办?该谁负责?都要形成制度,按照程序办。然后装订成册,往部里和 部报,力争形成层次分明、上下衔接、综合配套的采购站制度体系。使采购站采购活动逐步走向正规、有序,整体推进采购站发展。作为主要执笔人的我,感到压力很大,首先在熟悉、吃透总部、军区有关文件的基础上,我与 多次往 、地方采购部门跑,学习他们好的作法。目前,此项工作已在紧锣密布的展开,己制定出《采购站采购工作制度》、《采购业务流程》《采购站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采购站评审专家抽取暂行办法》《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暂行规定》《供应商质颖与投诉暂行管理办法》、《采购站评标工作纪律》、《采购操作程序》、《采购站采购项目责任制暂行办法》等九项规定己初具雏形。不久将相继出炉。为站的全面建设做出自己微薄之力。

三、服从大局,团结协作

我深知,一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要想在工作上取得成绩,就必须依靠全体同志,形成合力,才能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因此在工作中,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或无碍大局的事情,我时刻提醒自己,对同志要宽容一点,谅解一点,豁达一点;要听得进,容得下,想得开。只要无碍大局,有利于工作,一切都可以体谅、包容。在工作上,只要同事找到我,我都会尽力去帮助。为其他同志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对自己在工作上的失误也能主动承担责任,并努力纠正。

四、存在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半年来,尽管我能刻苦努力,全心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深深感受到自己的业务理论、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与工作岗位的需要、组织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是今后需要强化和努力的方向。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领导和同志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1、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克服年轻气躁,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